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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订婚了(1 / 2)

作品:《带着城市穿七零

江枫和徐莎订婚,两个人办的热热闹闹,虽然只有自家人,不过仍是摆了四桌,屋里满满当当的。

虽然看着是紧凑了些,但是彼此聊天什么的倒是很近,反倒是更亲热了不少。

而且,人多了好像这屋里就格外的暖和起来,一个个热火朝天。

加上也没有什么外人,大家说话倒是不太估计,十分的畅快。

虽然订婚宴也是有几个人帮忙操持,但是他们都不留下吃饭,江枫一人包了二两肉,作为回礼。喜的几个大婶子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谁家找帮忙的都会给点东西让人沾沾喜气儿,但是像是江枫这样大方给二两肉的,倒是真的不多。

这时是没有用塑料袋的,江枫有也不能用。好在他买了一沓油纸,一个个的包好,还盖上了一个喜字的戳儿,真是看着就令人觉得喜庆。

虽然今天的伙食很好,但是相比于吃一顿饭,他们更乐意要二两肉。

伙食再好一大张桌子人,能吃多少也是有数儿,更不可能剩下。但是这拿到了回礼,可就是自己得了。节省一点,这能吃大半年呢。二两肉,顶顶不少了。

原来还觉得江枫只有三分好,仔细一分辨变成了五分,现在就有十分了。

可以说,一场订婚宴,皆大欢喜。

而此时,江枫端着酒杯,说:“我敬各位长辈一杯,多谢你们来参加我们的订婚宴。往后,我和徐莎会好好的,不会让大家失望。更不会辜负的你们对我的信任。”

“虽然这是订婚,但是我们也要说一声,祝你们百年好合。”

江枫:“谢谢!”

乡下人也不会说什么更体面的话,他们只看过供销社枕巾上的百年好合,也就只记得这么一个词儿,可是祝福的词儿虽然少,但是祝福的心是在的。

“大家吃好喝好。”

“好好好。”

现场热热闹闹,大家也都飞快的动起了筷子。

今次的订婚宴江枫他们准备了六菜一汤,但是个顶个儿都是硬菜,大家这一上午闻着味儿,就已经垂涎三尺。现在更是不得了,一开席,飞快的就舞动起了筷子。

大人们尚且还顾及着几分矜持,但是小孩子可不管那些,一个个的吃的满嘴流油。

像是古大梅的弟妹都坐在这一桌,他们也是占了便宜了,小孩子在能吃,也有限,他们倒是难得的能吃个痛快。其实古大梅家不算重男轻女。

毕竟,他家儿子生的多。

儿子生得多,女儿就没有那么不金贵了。虽然古大梅他们这一房先头儿都是生闺女,但是古大梅她娘可没受过婆婆磋磨。这家庭环境和睦,教出来的孩子也不会太过唯唯诺诺。

古大梅的妹妹大雪叮咛这一桌的孩子们:“都别吃到身上哈。”

小孩儿们纷纷点头,也不知道听没听到心里。

小林州都记不得自己吃没吃过这样的宴席了,可能吃过吧,不过他不记得了,那个时候他太小了。他妹妹倒是完全没吃过,林小妹性子有点萎缩,一点也像小妞崽,那是个话都说不明白,就能跟猫猫狗狗打成一片的小幼崽。

所以他以为,妹妹会很怯懦。但是倒是没想到,林小妹虽然怯懦,缩在角落里,但是妞崽拉着她叽叽喳喳说着他都听不明白的“婴语”,妹妹竟然还能回应的很好。

吃饭的时候,坐在妞崽的身边,竟然也算……合群?

他都不用主动给妹妹夹菜,妹妹自己就能学着妞崽他们加快手上的动作,抢的很欢实了。

小林州才七岁出头的小孩儿,一秒欣慰。

“州州,吃!”妞崽眼看小林州不吃饭还瞎看,戳他一下,指了指桌上的肉菜:“吃肉肉。”

林州:“好!”

他夹起一块肉,放到了口中,唔,果然是最好吃的肉!

味道太棒啦!

古小弟吃的口齿不清,说:“唔,这真好,我都不想走了。”

就算是吃,都没有挡住他的嘴。

坐在地上里屋地上那桌儿的就是他爹,古老爹探头看儿子,骂道:“你个小兔崽子,吃点东西,连家都不要了。你说养儿防老,我要你干啥儿?”

古小弟挺胸:“我啥都能干,最能吃肉。”

噗嗤一声,大家都笑了出来。

这一天,真是格外的热闹。

村里有的跟着高兴的,有的无所谓的,当然,也有恨毒了的。

要说这个人,还真不是胡杏花。

胡杏花是谁啊,因为重生知道未来的发展,那是带着十足优越感的女人。徐莎跟江枫订婚这个行径,在古大梅看来就是十分的没有前途。

虽然徐莎比他们村里这些姑娘条件好太多,也受到了太多的优待,可是胡杏花信奉,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也许将来江枫也不是过的很差,但是也绝对称不上十分有钱。

如果有钱,早就传开了啊!

所以,徐莎挑选男人的眼光照她差了十万八千里。

徐莎第二次投胎可不如她,她能找到一个巨有钱的人,而徐莎,怕是几年后就会消沉下来。所以她有什么可嫉妒徐莎的呢?原本的嫉妒,一下子就化为乌有,甚至带着几分怜悯了。

往后几十年,才是长日子呢!

加上,她觉得徐莎不仅眼光不好,脑子也不好,竟然会觉得自己喜欢她,真是做了个大头梦,蛇精病!

就从这一点,胡杏花就更怜悯徐莎了,厌恶,又怜悯。

甚至都想了,以后要离徐莎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好巧哦,大概是几个月之前,徐莎也是这么想的呢。

她要离胡杏花这个神经病远一点。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胡杏花还真是没想着去记恨徐莎。

这个人不是胡杏花,也不是整天跟徐莎互掐的黄妙嫦,就如同胡杏花的感觉一样,黄妙嫦其实也不能理解徐莎坚定要跟江枫订婚的行为。这在她来看,是十分眼光不好的行为。

一个人再怎么也不会记恨“不如”自己的人。

这个村子里真的记恨徐莎的,恰恰是白莲花。

白莲花不仅记恨徐莎,因为正是因为徐莎,他们家里赔了钱,婆婆更苛待她。她原本的日子就不好过,她认了。但是她男人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了,她就恨毒了徐莎。她怎么都行,她男人不能吃苦啊。

而同时她也记恨江枫,如果不是江枫,她的腿不会到现在还有点点的瘸。地震之后,江枫凭什么不免费给救治呢?他不免费,老陈家就不会花钱给她治,而她又没有养好,这才瘸了。

虽然也不算明显,但是稍微走的快一点,她自己都有感觉的。

没想到,这两个人竟然走到了一起,还订了婚,白莲花真是恨不能向水井里倒耗子药。可是她不敢,水井是村里共用的,再说,就算是真的对他们下手,也保不齐会被抓住。

白莲花不敢,是深深的不敢了。

她二哥,至今还关着,已经落实了杀人埋尸,虽然还没判刑,但是想也知道没什么活路了。大哥一家因为这件事儿在下前进屯儿过的十分的艰难。她在上前进屯儿也是一样,老陈家更是让她做牛做马。

要说真的让她杀人放火,她是真的不敢的。

可是她好恨啊!

真是恨毒了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怎么就能搞在一起呢?

怎么不去死呢?

他们那么缺德又不善良没良心的人竟然日子过得还不错。这简直让的白莲花心里如同火烧。

她搬柴火的功夫,气的狠狠的踹着草垛子。

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

“老二媳妇儿,这柴火可没得罪你吧?你要是不想做饭,就直接说啊!何必用这个撒气?得儿,我去跟娘说。你这是记恨呢。”陈大嫂转头就走。

她是恨不能有个由头子分家。

她不占会赚钱的老三便宜,也不想被吸血鬼老二一家巴着吸血。

白莲花心里一惊,话还没说,眼泪先流了出来:“大嫂……”

只是她这一出儿,自家人都免疫了。

谁不知道这是个未语泪先流的女人,没一会儿,这家里就鸡飞狗跳起来。陈婆子叫骂:“你个丧良心的,我们家不嫌弃你,你倒是在家里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了,让你干点活儿,你还在背地里摔摔打打踹东西……我们这是造了什么孽啊!真是应了那句话,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你二哥就不是啥好鸟,保不齐你也能害了我们全家啊……”

也好在他们家住得距离江枫他们家很远。不然你说这膈应不,你家办喜事儿呢。那一家子,在哪儿要死要活。

村里人走到这头儿,听到喜气洋洋;走到那头儿,听到哭天抢地,一个个都对着老陈家摇头,虽说老陈家过的不差,但是有白莲花这么个儿媳妇儿。那真就是造孽了。

村里人可不会觉得陈婆子让儿媳妇儿干活和骂她有什么不对。

毕竟,谁不是这么过来的,他们年轻的时候受的磋磨更多,保不齐还要挨揍。但是现在村里可没有打媳妇儿的婆婆。那老陈家婆子不好吗?不好也巴着大儿子三儿子养着二房呢。

要不然,就冲二房这个熊样儿,出去就得饿死。

现在最起码能吃上饭。

可是再看白莲花呢?

要说娘家,娘家不行事儿,二哥还是个杀人犯,保不齐要吃花生米的!

要说儿子,一个个的生闺女,可一个儿子也没生,陈二现在还没有个死了抗幡子的人呢。要不这人不努力呢,连个儿子都没有,为谁努力?

这时候的农村,就是这么个想法,愚昧又浅薄,他们就是觉得陈二是情有可原,白莲花不是。

再一个,要说个性,原来大家觉得她温温柔柔怯怯懦懦,但是这小半年儿也看出来了,这是个咬人的狗不叫,也不啥好人。

所以,现在几乎是一面倒同情老陈家其他人了。

就白莲花,活该!

老陈家闹得沸沸扬扬,好些个好事儿的大婶子“不经意”留到到门口,很有默契的听墙根儿。

大概是被逼于无奈,白莲花倒是说了自己不是对家里有意见,只是想到今天是江枫订婚,她就恼火。因为他不免费治病,她才瘸了啊!

众人目瞪口呆。

敢情儿,人家不免费给你治病,还是人家当大夫的错了!

要这么说,村里人可就不乐意了。

虽然村里也有几家糊涂的脑残,但是大多数人都晓得江枫这个人的好。要不,其他村子也不至于来他们村子看病啊!

老陈家的闹剧,徐莎他们是第二天听到的,不过徐莎一点也不意外呢。

毕竟,白莲花那个人,她是看的清楚啊。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都觉得别人该是无私的对她,稍有不满意,就会记恨在心。她甚至都猜得到,白莲花这个人八成也是恨她的。毕竟,她还教训过陈二呢。

别看白莲花这个女人一副凄苦相,平日里也表现的柔弱,但实际上,心肠且狠着。

而且,真是将以夫为天贯彻的上天入地的明明白白。

不然,她当初也不至于想要算计她。

徐莎自己这么想,见到江枫,自然也跟他说,不管如何,平日里还是留意些白莲花这个人。这人保不齐就发疯,真是敢害人呢?都说不好的。

倒是江枫笑了出来,十分淡定,但是却语气冷:“既然她还有功夫操心别人记恨别人,那就给她找点事儿好了。”

徐莎立刻问:“什么事情?”

江枫低头,看着徐莎,说:“你要是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徐莎……惊呆了。

她看着江枫,一百二十万分的不可思议,这就不像是江枫能说出来的话啊。

正要说点什么,江枫笑着揉了揉她的头,说:“我逗你呢。”

徐莎舒了一口气,拍他一下,嗔道:“你很烦哎。”

江枫作势被打疼了,捂着后退了两步,靠在树上:“我受伤了。”

徐莎嘟嘴,戳他:“你别装哦。”

江枫笑:“我哪有。”

徐莎瞪大眼,圆溜溜儿的:“怎么没有呀,你就是有的。”

徐莎魔爪伸向他的腰,江枫:“我的天,你干啥,哈哈哈!”

江枫怕痒,她伸手挠他的痒痒肉,江枫果然一秒就怂了。他不断的闪躲,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怕痒的啊?”

徐莎:“嘿嘿嘿,天机不可泄露。”

江枫:“哎不是,你告诉我呗?”

徐莎瞪大眼,微微前倾看着他,认认真真,一字一句:“不!要!”

说完就要走,江枫拉住她的手腕,含笑说:“你往哪儿跑啊。不说不许走。”

也真是亏得今天村里的妇女们又开始工作了,不然就这两个人这么你来我往的,总是会被人看到的。不过,也不是没有人看到,土狗子路过的时候就看到这两个人拉拉扯扯。

作为一个大龄光棍儿,他可跟别人不一样,别人都是觉得,一个人睡冷炕,真是太难太苦了。要努力拼搏,尽早找个媳妇儿,争取老婆孩子热炕头儿。

但是土狗子不是,他是觉得,一个人太好了,想干啥干啥!

单身的快落,你们结了婚的老爷们体会不到!

特别是,现在他们家为了掩盖自家有粮食有钱的内情,还要假装勤劳。而他家都是壮劳动力,那分粮食的时候家里的粮食就更多了。他们虽然才努力了不到两个月,但是比去年却多了很多。

粮食够吃,还有私房钱。土狗子完全不想有个媳妇儿分担。

一个人,最好最好。

他看着这散发着恋爱酸臭气息的男女耍花腔,摇摇头走过,深深感慨:“小年轻儿啊,就是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

有这个时间扯犊子,干啥不好呢?

是去河里抓小鱼小虾改善生活不好,还是去山里在找找有没有人参不好?

年轻人,没成算。

谈恋爱,没前途。

徐莎跟江枫闹到一半儿,感觉有人走过,镇定了一点点,她扯扯江枫,说:“喏,有人的。”

江枫一看,说:“是土狗子。”

他小声:“他现在经常上山寻摸,还想再挖一个人参。”

徐莎幽幽:“他还真把人参当成大萝卜啊!不过,小江同志,你也算是干了一件好事儿,把他引入正途了哎。”

她后来琢磨了一下,就觉得那晚土狗子应该并不至于看见她啊,所以,徐莎与江枫两个人分析,这人肯定不是在家看见她,十有八-九是想去地里偷粮食的。虽然没有什么佐证,但是这人原本就不学无术,现在学好了,总是一件好事儿。

徐莎一副大师的样子,说:“你也功德圆满了啊。”

江枫笑了出来,突然就戳徐莎一下,徐莎:“嗷!”

她也怕痒的啊!

“江枫,你偷袭,你好烦哦。”

江枫笑:“原来你也怕痒,人家都说怕痒疼男人……”

徐莎不服气的反驳:“我还听说怕痒疼媳妇儿呢……”

两个人的眼睛对视上,噗嗤一声,双双笑了出来。

徐莎:“我们两个好无聊啊!”

江枫可不赞成,他觉得这有意思极了,怎么就是无聊?

一点也不无聊啊。

就算跟徐莎一起看蚂蚁搬家,都特别有意思。

江枫:“我觉跟你在一块儿,不管干什么都特别有意思。”

徐莎红扑扑的脸蛋儿更红润了几分,小声说:“还真是没想到,你这人还挺会说好听的话的。”

不说旁的,就从江枫这个人来看,就觉得这是个狗男人,智商高情商低那种。可是万万没想到,这处上对象,他还变得会甜言蜜语了。

果然,每个男人都不可轻视啊。

徐莎:“油嘴滑舌。”

江枫无辜的很咧,他真诚的说:“我没有吧?你看我就知道,我这人可不是这样。我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徐莎鼓鼓脸蛋儿,江枫顺手一戳。

徐莎啊呜一声,差点咬住他的手指头,好悬江枫很快的撤了回去,要不然可就要被咬住了。他心有余悸的拍胸:“你咋还属狗的?”

徐莎:“不行的吗?谁让你戳我的?”

她认认真真:“你不可以总是戳我的脸,我姥说过,总是戳脸,是很容易流口水的。”

江枫好奇:“还有这个说法啊。”

徐莎:“那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