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侧写师15(1 / 2)
作品:《始于聊斋》侧写师15
埃米尔·左拉(法国作家):当真相被埋葬时,它仍在生长。虽被压抑着,却积聚着这样一种力量,一旦爆发,它会炸毁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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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莱决定要投资FB,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仅仅是因为FaceBook这个词,让她从前的记忆“回春”了,让她知道这个新事物在日后必将成为一个庞然大物,至少有名到都触发她那些过于模糊的记忆了,还因为她还实际看到了它的美好前景——这个社交网站最初可就是在大学推广的,短短时间内就风靡开来。不仅因为它填补了人们对于互联网社交的需求,还因为周围人都在用,那如果不想被落下的话,你就算不喜欢它也要去注册它。
不过林莱并没有贸然拿着支票上门,她需要对自己的小钱钱负责。
再者林莱到暑假来临前,重心除了在学业上外,就是在忙着波士顿屠夫案了。
所幸眼下这个案件进入到了审讯程序,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乔治·佛耶特是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
林莱不介意添砖加瓦。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林莱作为证人出席时,一点都没有怯场,而且正如迈克尔·惠勒预想的那般,那些证词从她口中说出来,都显得格外打动人。相信陪审团成员们再综合了其他证据后,会一致判定乔治·佛耶特有罪的。
等结束后,林莱和同样出庭作证的霍奇打过招呼,就先一步离开了。
林莱还约了人。
事实上,她是将她要见的人,约来旁听这次庭审了。
这会儿已经等在法院外了,林莱快步走出去时,其中一位已经很随意地坐在台阶上,抱着他的笔记本电脑在工作了,另外一位就显得正常且正式得多。
后者先看到了林莱,就踢了一脚坐在地上浑然忘我的同伴,示意他有礼貌一些。
林莱并不在意这些虚礼,而对方显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在简单的互通姓名后,他们就找了一家能联网的咖啡馆,准备好好聊一聊。
本来嘛,按照正常流程,是因为一方介绍下他们作品的前景,另一方表示下对这个作品的看好。不对,就这时候的情况来看,应邀从加州赶到波士顿来的两人,是被动的那一方,因为他们急需一笔资金注入——从哈佛辍学后,他们这个团队就搬去了更靠近硅谷的地方,可谓是孤注一掷,所以想要有进一步发展,是怎么都缺少不了资金支持的。所以对待这个有意向给他们投钱的“金主”,陪同着马克一起来的克里斯·休斯认为最正确的做法,是诚心诚意地展示他们的作品,借此进一步打动对方。
这很正常。
就只是无论他的同伴,还是这次的“金主”都不走寻常路。
林莱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出来连上了网,打开了TheFacebook,随便找了一个好友的主页,快速翻阅了对方从注册以来上传的照片,还有下面的留言等任何对方都设置了可公开的讯息,然后进行了信息整合与解析,接着林莱将她的解析结果,告诉了这个网站的创始人,和她父亲同名的马克·扎克伯格。
“这还是大家只能使用电脑并在联网的情况下来登陆这个网站的结果,那,如果以后大家可以使用手机随时随地登陆这个网站,分享他们的日常生活信息呢?更有意思的是,它极大地模糊了隐私界限,这对我以后要做的事业会有不小的帮助。”
克里斯·休斯:“?”
不过这场谈话没有他什么事,都是林莱和有着一头卷毛的马克在进行对话:“当然了,既然是投资,那我肯定是想投资给注定让我大赚特赚对象的。就这一点而言,我从你和TheFacebook上看到了这种特质。”
林莱停顿了下后问道:“怎么样?”
马克·扎克伯格沉默了不到十秒,就说:“行。”
林莱点点头:“那好。后续我会让我的律师和你们谈的,当然了,详谈内容不会包括起诉你们侵权这部分的。”她临走前还开了个小玩笑。
看着她的背影,克里斯·休斯下意识看了下手表,发现他们坐进来到现在都不过十分钟,对他自己来说,还有好几分钟的不明所以时间,这让他不得不问完全和人家莱娜·戴维斯对接上信号的马克:“马克!发生了什么?怎么你们就达成共识了?”
卷毛马克耸耸肩:“她让我面试了她,然后她又面试了我和TheFaceBook,我们各取所需,达成共识。嗯,就是这样。”
克里斯·休斯:“??”
“请说英文,好吗?”
卷毛马克自己就是学心理学的,尽管对计算机这方面更喜欢,可不代表他的专业课就落下了,所以进一步分析一个人这种事他还是能做到的,更不用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很有掌控欲的人,习惯性地掌控身边人的心理,当下就多和克里斯·休斯说道:“怎么说呢,莱娜·戴维斯她喜爱刑侦和心理侧写,就像我喜爱写代码和红牛一样,这是她以后的事业重心,所以她是不会想在我这儿争权夺利的,更多地想得到投资回报和TheFaceBook这么一个好用的信息收集工具。那,既然她这么爽快,而且还是个绝对不会拖我后腿的前期投资人,我没有理由不答应她。”
他说着又看了眼从一开始就反应慢一拍的克里斯·休斯:“这样的结果不正是咱们想要的吗?那你还纠结什么啊。”
克里斯·休斯已经放弃去对接他们俩的信号了,闻言有点心累道:“我不知道,或许是因为太顺利了吧。”
卷毛马克指出:“你真应该提高下你的决断力和执行力。”
克里斯·休斯问:“你是说向你和莱娜·戴维斯学习吗?”
卷毛马克不置可否:“有什么不可以?”
克里斯·休斯:“……”
总之,既然他们顺利拿到了一笔前期投资,那就不要多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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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莱而言,她既然顺利点亮了金手指,那剩下就没她多少事了,因为涉及到利益纠葛的那些部分,她完全可以交给她的好律师迈克尔·惠勒,为了他们共同的利益和更高的利益,迈克尔会将事情办得再妥当不过的。
不过还是有一些事情,需要林莱亲力亲为的,比如说为“韦恩公司”物色一个专业的首席执行官——卢克他是自称“卢修斯·福克斯”不假,可漫画中卢修斯·福克斯可是一方面尽心尽力地为蝙蝠侠提供武器和装备,另一方面还兢兢业业地协助布鲁斯·韦恩管理着韦恩公司呢,两者只能前一部分可以等同,后一部分就完全不行了。
林莱自己更是没什么兴趣,而且她同样不是专业的。
只是要物色到一个各方面都合适的“卢修斯·福克斯”,还真不太容易。
这么说的意思是,之前就有人闻风而动了,可他们最终都没能让林莱点头。她是非专业人士,可她又不是不会看人,还是能分辨得出来那些人究竟打着怎么样杀鸡取卵、过河拆桥等贪心太过主意的。
索性对卢克来说,从DC漫画公司申请到“韦恩公司”这个名称的授权,就已经是天大的惊喜了,他也没要求说还真得有一个通俗意义上的公司,就是林莱最后弄了个工作室出来,只要这个工作室挂着“韦恩公司”的名称,卢克都会心满意足的。
林莱知道他这么想法后,一面腹诽“韦恩公司”绝不能这么掉价,一面问道:“7月份的圣迭戈漫展要不要去?”
卢克:“要去!”
林莱比了个“OK”手势,之后还是对物色另一半“卢修斯·福克斯”的事继续上心着,同时还是像往常一样,该做什么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