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侦探30(2 / 3)

作品:《女配她一心向道[快穿]

贫贱夫妻百事哀,在那个时候淋漓尽致地体现在养父母身上。

计划经济吃大锅饭的时代,在国营的厂子里上班,那是顶顶体面的差事。但随着时代与社会的变迁,国营厂的风光不再,身份的陡然改变,让太多的人无所适从,包括陈玉英的养父。

拉不下面子去做些小工,曾经看不起的吊儿郎当二流子,如今也混成了大老板,养父终日郁郁寡欢,和街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喝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酒,每日醉醺醺地回家。

当时养母每日出去做帮工,在火锅店里收拾桌子,每日都要很晚才回来。

只不过那一日,火锅店被包了场,养母收拾完卫生之后,带着老板给的青菜丸子回家,开门之后,就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

她被养父压在身下,被捂住了嘴,发不出半点声音。

养母手里拎着的塑料袋落在了地上,她拿着菜刀逼近,之后就疯了。

之后那些日子具体是什么样的,什么色的,她已经记不清了。

那三年她是怎么样过来的呢?

学校里的流言蜚语,小纸条上的五十块钱陪我睡,女同学见了她绕道走,仿佛她是个生化病毒,何等的污浊不堪一般。

陈琳想着,只要拿到高中毕业证,她就可以换一个地方,生活环境,只要换一个城市,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

但事事往往不能如愿,她从高中取到毕业证回家,室内一片狼藉,家具也被拖出去,弟弟在哭嚎,养母在耍疯,养父跪在地上,恳求那一群凶神恶煞的男人,再多给他一些时间。

她的到家打破了局面,她被那些人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仿佛是X光扫描一般,扫视着她身上,脸上,每一处。

陈琳的高中毕业证被撕掉了,她的身份证被收走,她还没有等到自己的高考成绩。

她被带到了一个新的地方,金碧辉煌会所。

冰城本地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是城里第一的销金窟,传说最大的官和最有钱的人,每日都在那里弭乱的生活。

据说那里的女按摩师,各个都是大学毕业,会说英语,高挑亮丽的风景线,常人们说起来的时候,都会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与微笑,你懂我懂。

她在那里呆了五年的时间,形形色色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现在的说法是,美貌是一种稀缺资源。

但在那里,美貌从来都是明码标价的,纵然她从小到大都是街坊邻居交口称赞的美人,班花校花之位从未落于她人之手,在会所里,陈琳见到了各色的美人,腼腆的,羞涩的,美艳的,温柔的,豪放的,异域风情的......

她曾经以为,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彼此之间,也许有些真心才是。但她高估了人人性,也高估了自己。

陈玉英刚到会所的时候,那领班丽姐对她说,我收下你花了五万,你给我赚到十万,是走是留,我不拦你。

她年轻,漂亮,还是个高中生,在这个遍地大学生的地方,高中生的学历倒是显得稀奇起来,客人们更喜欢她的那份还没进入到大学和社会的纯真与青涩。

刚开始她什么都不会,不会说俏皮话,不会喝酒,不会哄客人开心,不会唱那些老掉牙的歌,也不会任由客人上下其手。

惹恼了客人,逼她喝酒,她就一杯一杯地喝,喝到不省人事,愣是不肯说一句软和求饶的话。

在金碧会所,彼此之间的称呼都是花名,陈玉英不知道别人的名字,别人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她的身份证还在领班那里。

在那里,她叫蔷薇,至于其他姑娘们,有玫瑰,有水仙,有百合......

“那个带刺的蔷薇”,刚去的时候,自从宁肯喝酒进医院,不愿意道一句歉的事出名之后,许多人就这么称呼她。

人们总是喜欢具有挑战性的东西,男人都是贱皮子,金碧会所的客人们尤其是,见多了对他们千依百顺,百般讨好的,这样长得漂亮又有性格的,带刺的蔷薇格外的招人眼。

点蔷薇出台的人越来越多,价格给的也越来越高,她很快就能够还清领班的钱了。做这一行,来钱如流水。

她吃住都在会所里,除了日用衣服,也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但上班有订制的各种工服,会所会统一配备一些衣服,就算是日用品,这里是酒店性质,都给配齐了的,住的宿舍都是双人间。

酒水费,出台费,领班会抽走一大半去还她欠的钱,但剩下的那些,也几乎是曾经养父母加一起一个月的工资。

她想去开张卡存钱,领班丽姐反复打量她几次,怕她跑了,亲自带着她去了银行。

那个时候,蔷薇在会所内很火,鲜嫩的带刺蔷薇,谁都想要率先采撷,但日子久了,她又始终是那个冷冷淡淡的样子,客人觉得她胃口吊的太久了,给你花了这么多钱,也该给点实惠了。

她赚的钱已经足够还给领班,酒精长期腐蚀着她的身体,陈玉英请了几天假休班,她呆在宿舍里,照着镜子,卸掉妆容,粉底之下,那个时候她也不到二十岁,但镜子中的女孩,仿佛苍老了十岁,泪沟,黑眼圈。

她偷偷计算着卡里的钱,想着这些钱能去哪,能够做什么。尽管只在金碧会所呆了不足两年,但她的身边已经来来回回了很多人。

这里每个人的故事都有着些许相似而不同。

她叫蔷薇,室友是个叫玫瑰的姑娘,比她大上三岁,性格豪迈,长相美艳,喝起酒来吨吨吨,不知喝趴过多少客人,很多客人喜欢教玫瑰出去陪着酒席,漂亮,会说话,有面子。

同住在一起的人,互相磨合之间,矛盾是常有的事,她们隔壁和对面的房间,撕逼扯头花,室友来回换,但玫瑰和蔷薇倒是相处的不错。

她不知道玫瑰的真实姓名,玫瑰也不知道她的,玫瑰是大学毕业,还会说一口流利的外语,懂得她好多不知道的东西。

她那个时候问玫瑰,你是大学生,又这么厉害,为什么会来这里?玫瑰吐着烟圈,笑着看着她,仿佛是看着她的天真,“小蔷薇啊,你真傻,现在大学生遍地都是,我在这多喝开两瓶酒,一天挣的钱,就是外边一个月的工资,你还年轻,钱够了,就早点走,晚了,一辈子都出不去了。”

玫瑰一语成谶,在她想走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她彻底地走不了了。

会所来了一波外地的公子哥,不知道是什么来路,但会所的主人梁老大说了,都必须招待好了,梁老大的儿子梁振东都一直作陪着。不知道那公子哥是从哪里知道了会所内的四大美人,玫瑰,蔷薇,凤仙,芙蓉,还在休息的她没叫过去作陪。

豪奢的包房内,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会所老板的儿子,大少爷梁振东,另一个年轻男人是十足的陌生面孔。

梁振东不常来到会所,会所里人人都知道,梁老大不想让自己的儿子碰这一行,以后还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梁振东创业了公司,以后啊,要走堂堂正正的企业家路子。

那是最私密的包房,里边就是开枪,都不一定穿得出去声音,曾经的梦魇再度出现了,那男人看着她奋力挣扎的样子笑了起来,他说,“这张脸真漂亮,像幅完美的画,可世上的东西,有缺憾才好。”他拿着小刀,想要在她的脸上动手。

强要来的东西不好,但自己得不到的话,不如毁掉。

玫瑰为她求情,在会所里,最重要的就是这一张脸,一旦毁了,那群客人拍拍屁股滚蛋,不会有半分的怜惜。梁振东一脚把玫瑰踹倒了桌子的边角,剩下的两个女孩也瑟瑟发抖,不发一言。

她都不知道当时哪来的勇气,先一步动手摔碎了酒瓶子,

“我自己来。”

冰凉的酒液还粘在手上的玻璃片上,她生生地在自己的脸上划出一道血痕。

那男人看着她划完之后,似乎又觉得无趣,叫人给她处理了伤势,但疤痕,就这么留下来了。

她因为被这个男人记下来,梁振东下了死命令,不准她离开会所。毁容之后,没有新生,反而是更加无尽的沉沦。

伤疤很丑,不够好看,半面天使,半面魔鬼。她自己并不害怕,如果美丽是原罪,我曾毁灭这份美丽,但依旧没有给生活带来改变。

她用长长的头发遮住半张脸,不是因为自己觉得丑,只是怕吓着别人。

她被梁家勒令留在了会所,只是因为这张脸,许多客人投诉看了会做噩梦,她被调到了按摩部,甚至开始认真地跟着师傅学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