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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百乐门(1 / 2)

作品:《民国之谍影风云

当年复兴社看中的就是方晴小姐的才华,如果要是外面还有什么牵挂的话,行情肯定是不会跟他们走的,所以就算是知道有这个消息,那也绝不会吭声的。

这都是复兴社的套路,刘振华自然是清楚的,方晴也明白,但问题是方晴人微言轻的,就是一办事儿的,你找人家告诉你这些消息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其实当秘书处宣布命令的时候,方晴心里也有一些窃喜,也知道刘振华是复兴社的新锐,如果能够把刘振华伺候好了,或许刘振华一句话的事儿,就能够帮自己把妹妹找回来,只不过没想到来的那么快就是了。

菜色上来的时候,刘振华才明白一个道理,不管是在哪个年代,只要你是个有钱人,你就能够享受到这个年代最好的料理,刘振华在21世纪的时候,也没有吃过这样的法国大餐。

虽然科技发达了,但咱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动辄几千块钱的法国大餐,对于刘振华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虽然现在回到了30年代,但口袋里的钱多了,桌子上的这一堆食物至少得几十个大洋,这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够活好几个月,但对于刘振华他们来说,也就是一晚上的事儿。

吃过饭之后,刘振华就跟方晴来到了黄浦江边,这里是现如今整个华夏最繁华的地方,其实就算是到了21世纪,这里也是整个华夏最为繁华的地方。

但其他的城市也有自己的夜生活,就现在这个年代来说,或许也就只有上海有了,京城的夜生活刘振华知道,基本上都是在室内的。

“上海的晚上有什么地方最好玩?”

一个下午的时间,周好汉他们已经是买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所以晚上也就聚集到刘振华的旁边了,而且看他们的样子,也想着体验一下上海的夜生活,刘振华不允许他们自己出去乱玩,但如果要是刘振华带着的话,那还是没有问题的,至少能够把握分寸。

“那自然是百乐门了,那里是整个上海最为繁华的歌舞厅,现在上海的歌舞厅有两个,一个是法租界的百乐门,另外一个就是英租界的大上海,反正都差不多,要不然咱们还是去百乐门吗?百乐门是黄老板的地盘。”

对上海的资料,周好汉也是学过的,所以就给了刘振华一个建议,刘振华也在电视上看过这两个地方,据说这两个地方在上海争奇斗艳,各有各的特色。

不过刘振华之前的时候已经找了不少事儿了,还是去黄老板的地盘上比较好,大上海是大八股党的地盘儿,军统跟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如果在那边出了事儿的话,还是不太好处理的,虽然刘振华他们是去玩,但是危机意识不能丢,在百乐门要是出了事儿的话,杜先生的人会帮忙处理的。

汽车也已经是买回来了,坐上新的汽车之后,终于是感觉到在京城的那种舒服感了,这种久违的舒服感让刘振华伸了个懒腰,上海站给的那个汽车,坐在上面就好像坐在木头上一样,短途还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