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初恋365天》(7200+章节)(1 / 4)
作品:《我怎么就火了呢》方别人傻了。
首先,他完全不记得有拍过这一段。
而且这特么不都是实拍的吗?
大小姐这特么可都被撞上天了啊喂!
而且为啥子要多角度慢放来表现出她被撞飞的样子?
自己之前才特么说过苦情恋爱剧的三大法宝“车祸、绝症、亲兄妹”不会拿来用的。
结果这特么一上来就打自己脸?
话说他们是什么时候拍的这一段?
不是说好这事儿不让大小姐知道的吗?
方别扭过头,看到的是大小姐那张惊讶的脸。
“你什么时候把我拍到电影里的?”
苏沐凛抢到了先手。
这当然是背着方别悄悄拍的,然后让罗维他们给加进去的。
也就是说,方别看到的样片,并不是最终送审的样片。
而方别果然中招。
“咳咳,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
莫非是特效?
潘晓他们忽然来了灵感加了这么一段,因为时间紧就没跟自己说?
方别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其实也是这么回事儿。
他说了给那些人足够的自由度。
而且一开始也没想好大小姐怎么每天都失忆,理所当然也就没拍原因。
现在他们帮自己打上补丁,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啧,但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
莫非真是自己年纪大开始健忘了?
可自己最近也没熬夜,就连头发掉的都少了。
没道理啊......
就在方别百撕不得骑姐的时候,电影还在继续。
画面一转,就来到了三年后。
方别是一个原创歌手。
但他一直都没有红。
并不是因为他写的歌不好。
原因只有一个。
他唱歌跑调。
这天,当又一次发出的DEMO被打回之后,他外出旅游舒缓心中的愤懑。
在一个小城市里,他因为钱包被偷所以身无分文,只好干临时工赚点儿路费。
这是一个让他去演唱会当临时工作人员的工作,四个小时的演唱会,每小时八十块钱。
方别同意了。
说实话,台上那漂亮姑娘唱的还挺好听的。
问了问其他人,原来是这个姑娘在这里进行出道演唱会的彩排。
方别没有多想。
可奇怪的是,第二天还有同样的工作。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每天这个姑娘都会在这里彩排,她的家人也同样会在这里临时雇人当工作人员陪她表演。
方别觉得挺有趣的。
后来,他成了这个剧组的常驻工作人员。
他发现这个姑娘每天早上都会在八点去同一家餐厅点同一份套餐,还会把同样的华夫饼拼成同样的形状。
渐渐的,方别被这个姑娘吸引了注意力。
终于有一天,他没忍住上去搭讪。
但他也不是突兀地搭讪。
他看的出来,那个姑娘只是在用华夫饼“盖房子”。
于是他帮了对方一把,深藏功与名。
这就叫做欲擒故纵。
嗯,不愧是从大城市来的男人。
那姑娘果然叫住了他,叫他过来坐坐。
方别毕竟是成熟的社会人士,只用了一上午他就摸清了女孩的背景。
原来女孩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不错,她的父亲和哥哥也支持她走上歌手的道路。
今天就是在彩排,明天就要开始她出道的第一场本地小型演唱会了。
方别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想太多。
两人约定第二天上午八点还在这家餐厅见面。
第二天上午在餐厅一见面,方别就自来熟的开始跟她聊了起来。
迎来的确实冷淡凛冽的戒备眼神。
“你是变态吗?突然出现搭讪未成年少女。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你再不离开,我就要报警了。”
放这段的时候,电影院里的观众们哄堂大笑。
因为看着方别那迷之尴尬,眼神都不知道往哪边看,还有无处安放的小手,着实有趣。
毕竟在观众的眼中,方别是高冷的超级天才。
高冷的超级天才是什么样的?
面无表情死吗脸。
正面看他只能看到两个鼻孔里的鼻毛。
差两颗大葱就能装大象。
吃了不少大蒜的嘴。
但在电影里的方别,却不是这样的。
王明推了推眼镜,在小本本上加了一句:“方导的演技十分出众,这种自然的感觉,让你仿佛以为他就是这个样子的。”
额,其实确实就是这样的。
方别当时正跟大小姐没话找话聊到了两年多以前,说如果自己当时动手动脚的话,大小姐会不会去看守所给自己送饭。
然后大小姐就回了一句这个。
在罗维等人的精心剪辑之下,就达到了这样一个效果。
说回电影。
电影中,方别懵了。
咱不是昨天才聊的挺开心吗?
这怎么突然就翻脸不认人了?
人家一夜情也是先有一夜再翻脸,你这就聊了一上午,还挺开心的,怎么就翻脸了?
之后方别找到餐厅老板询问。
在交谈中,他得知在三年前苏沐凛曾得过车祸。
嗯,就是电影一开始的那段。
总之出了车祸的苏沐凛得了短期记忆障碍,她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车祸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