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作品:《着迷》第七十四章
秦书都不记得这是第几回,韩沛深夜载她回家。
城市俱寂,车里安静。
只有风吹过车窗的声音。
红灯时,韩沛递一板糖给她。
秦书笑,“还有呢?”
“嗯。”
是他前几天又买了不少备在车上。
秦书抠了一粒放嘴里,薄荷润喉糖,整个空腔都冰凉清爽。
第一次他买糖时,他们还不熟,她心情糟糕无比,可他却耐着性子给她排遣。
那时他身上还有种距离感,天生的那种冷淡。
她不自觉被吸引,也想要靠近。
秦书伸手蹭蹭他的脸。
“怎么了?”
韩沛回头问她。
“没什么。”
示意他绿灯亮了。
汽车继续前行,路两旁饭店招牌全都清晰入眼。
以往秦书看到这些就跟没看见一样,她自控力还算说的过去,为了皮肤跟身材,晚上说不吃就肯定不吃。
可现在不行了,明明刚吃过儿童套餐呀,现在馋虫全都被勾出来。
特别是看到‘烧烤’这俩字,忍不了了。
“老公。”
“嗯?”
“你家宝宝跟我讲,他想吃烧烤了。”
韩沛:“……”
故意逗她:“你让儿子直接跟我说,我好好给他上一课。”
秦书:“……你欺负人啊。”
韩沛笑了,很温和。
搁以前,这样不健康的东西他肯定不允许她随便吃,还又怀着孩子。
不过刚才看了书,上面说女人在妊娠期就像个孩子,会很馋很挑。
看到别人吃什么自己就想,有时馋到没法控制。
韩沛看了眼倒车镜,打了个方向拐进饭店那边。
门口拥挤,停车都没地,韩沛又拐出去找好地方停车。
这一片饭店韩沛没来吃过,“不知道哪家味道好。”
拿出手机准备问吃货韩涔。
被秦书给拦下,她可是这里的常客,从小就跟这方慕和混迹这边,跟着方慕和,不仅光顾了北京高端餐厅,也吃遍北京的胡同小巷。
指指右手边那家:“别看招牌不气派,这家店的年龄比我还大。”
韩沛随她:“那就这家。”
秦书挽着他的手臂,乐呵的不时哼两句。
“吃可以,不能多吃。”
这是他唯一要求。
秦书很爽快的答应:“我就只吃几口解解馋。”
烧烤店生意红火,碰巧又周五,已经快十一点,店里基本都满桌。
他们没去楼上包间,在楼下找了张空桌。
隔壁桌有男有女,桌上除了烧烤就是啤酒。
边喝冰啤边撸串,这是夏天的享受。
秦书想喝几口啤酒也忍了,要了酸梅汁。
“你以前会不会出来撸串?”
她问韩沛。
“偶尔。”
“跟严沉?”
“不是,涔涔。”
韩涔出了会吃能吃,不挑食,其他好像也找不出特别的优点来。
秦书喝了几口冰镇酸梅,心情舒畅,说自己:“我跟你一样,吃的不算多,不过夏天时会陪方慕和跟卜一出来吃宵夜。”
提起方慕和,韩沛有点不明白:“你跟方慕和,熟悉到什么程度?”
烧烤上来,香味直窜鼻子,油滋滋香喷喷,冒着的也不知道是烟还是热气。
秦书顾不上回他,先啃了几口肉,有点烫,酸梅汤赶紧跟上,这滋味就跟长时间缺氧快要窒息,然后有人送来了氧气瓶。
人生都亮了。
秦书嘴角沾了一点孜然,韩沛拿纸给她擦去,“小心点,别被烫着。”
“好吃死了,你尝一口。”
秦书把手里的烤翅递到韩沛嘴边,这才有空回他刚才那个问题,“我跟方慕和之间,三天三夜都讲不完,要说跟他有多好,就跟你和涔涔一样,说不定你还没方慕和那么有耐心。”
就这半年她对韩沛的了解,他虽然也疼韩涔,有时也纵容,可到底是理智时居多,不会没原则的放任韩涔。
而方慕和不是,唯一的原则就是她高兴就好。
挑了两件跟方慕和有关的,简单说了说。
当年方慕和投资赚到的第一桶金投了一家马场,当时钱还不怎么够,又问朋友借了点。
她跟卜一去马场时甭提有多高兴,比考试考满分都还激动。
其实马场这么多年基本都是亏损状态,就因为她跟卜一喜欢,方慕和一直亏损经营,还不时花大价钱去买血统好的马。
她还喜欢玩车,可视力不好,方慕和不放心。
每次出去玩,她就只能干坐在车里,没有丝毫成就感,只有羡慕的份,不时还替自己惋惜。
后来再带她越野,方慕和就会给她分活干,说修车的任务就交给她了。
她不会修,每次方慕和就会耐着性子手把手教她。
现在汽车的各种小状况,她基本都能解决。
方慕和对她跟卜一,从来只有舍。
秦书啃完一个鸡翅,接着说:“还有这次毕业典礼,方慕和怕我跟卜一失望,那么重要的事没顾,还是去了。”
韩沛微微颔首,懂了,别的没再多问。
她说:“就像你跟秋蓝,当然了,你们关系不及我跟方慕和的万分之一,可要是哪天你跟我说,秋蓝家遇到生意上的困境,你想帮他们家,我会支持你的。
虽然在商言商,可毕竟我们都是有感情的人,谁也做不到冷血机器那样。”
“好不好吃?”
秦书问韩沛,他那个烤翅刚好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