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1节-射天狼(2 / 4)
作品:《都市剑说》领地之争瞬间爆发,闯进来的野狼与獒犬互相嘶咬起来,生于天地间,追逐血食而生的野狼完全不惧牧民家饲养的藏獒,单挑完全不虚,特么嗓门大了不起啊!
藏獒的勇猛威名在很大程度上是炒作起来的,实际战斗力连会卖萌的熊猫都打不过,这还不说藏獒都不会卖萌,要不然带着村中藏獒集体去支援猎人的牧民们也不会灰头土脸的大败而归。
藏獒的咬合力是300公斤,野狼更是只高不低。
至于啃竹大佬熊猫,把上面这两位加起来才跟它差不多。
不论是厮杀经验还是耐力,藏獒都不是野狼的对手,一对一都挑不过,更何况是狼群的数量更多,好獒也架不住狼多啊!
就在野狼咬住一只藏獒的脖颈时,一只黑头白脸的二哈冲进战场,挥起爪子就把冲进来的野狼拍了个大马趴。
牧民们齐齐发出一阵欢呼,这只养着玩,从不敢放出村子的二哈突然有如此勇猛的表现,完全一个意外的惊喜。
能够拉动雪橇的哈士奇四肢粗壮,单凭力量就远远强于许多犬种,别看面对人类时各种怂,连小孩子都能收拾它,可是欺负起弱小时却绝对不会爪软。
蠢、路盲、拆家都是二哈的特点,但是不要忘了它还是一种力气很大,嫉妒心强,喜欢欺软怕硬的狗,身娇力弱的小姑娘溜二哈,很有可能会被放风筝。
被拍得发懵的野狼一骨碌爬起身,嗷嗷嗷发出一阵漫无目标的咆哮,多少有些歇斯底里的意味在里面,恐怕直到现在都没能弄明白,究竟是哪路毛神敢偷袭本狼大爷。
“┗|`o′|┛嗷~~”
哈士奇发出一声狼嗥,再次扑了上来,似乎还带着几份兴奋。
等等!大兄弟,你是狼啊!
一骑当千,单刀赴会的猛狼一下子猝不及防,明明大家都是狼,本是同根生,**何太急?!
吧唧!
又被拍翻在地。
没二话,能动手,绝不bb,这是拆家哈的一贯原则。
四肢力量占据了绝对优势,人家哈士奇是雪橇老司机,平时没少拉牦牛粪饼子,动不动就四档过弯,人称犬形拖拉机,原本就天赋过狼,再加后天锻炼,伙食又好,绝对是村级专业运动员。
“尼玛,干的好!”
二哈的主人,一个牧民小伙子挥着马鞭在附近助阵。
藏语里面“尼玛”的意思是太阳和光明的意思,给二哈取这个名字,怕不得是想要日了哈士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