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两个人的青春(4 / 5)
作品:《吾妻非人哉》“后来叫了家长,我被暴揍一顿,当时我对你就只有仇恨,我的第一次暗恋也结束了。嗯,当时你叫白夕瑶。”
叶笙歌:“......”
“泉哥你先听我狡辩。”她一只手玩弄着拖把柄,另一只手挠挠脸颊,“其实......当时我也入戏了嘛,不过一切都是以喜欢你的前提入戏的。
“所以......”
“所以?”
“所以身为一个初三的年级第一,你觉得我会怎么做?”
王泉耸耸肩,“那我咋知道。”
“我想跟你考上同一所高中嘛!但你肯定考不上,我觉得班主任说的你肯定听,所以我找班主任抓了你之后,你就不去网吧能好好学习然后跟我去同一所高中了......”
“这......”
王泉斟酌半天,最终蹦出来一句话,“仔细一想,还特么颇具十四五岁文艺少女班干部的浪漫主义情怀。”
叶笙歌嘟着嘴抱怨,“我当时也觉得奇怪,为什么明明初中毕业我在你的同学册上留了电话跟QQ,你都没联系我。”
“嗐,当时班上六十多号人基本上全留了,结果后来人家好学生同学聚会也没找我们那群人。
“再说你可是亲手毁掉我初恋的女人,我联系你才有问题好吧。”
见叶笙歌抿着嘴不说话,王泉抓过她手里的拖把丢到一边,然后牵起她的手往外走,“走吧,既然难得你布置了这学校,咱们刚好逛逛。我也十三年没看过这里了。”
后来他倒也来过几次,不过那时候学校硬件设施已经更新了。
说来也好笑。
他小学刚毕业,学校的操场就从土球场变成了草地球场,跑道也从沥青变成了塑胶。
他初中刚毕业,学校开始装空调了。
他高中刚毕业,学校设备全翻新了,还整上了多媒体。
要知道他那会儿考试英语听力根本都听不清说的是什么玩意儿。
那声音,糊成一片简直无语。
不谈糟心事,反正现在王泉也不上学,上学时用到的知识也几乎用不到。
他上次用笔写字是什么时候?
买房子在合同上签名的时候。
好多字让他手写,猛一下他还真想不起来(前提是不动用非人的大脑)。
跟叶笙歌牵着手走在被夕阳笼罩出橘红色的操场上。
微风徐来,拂动叶笙歌的马尾辫儿。
“说起来,我从小到达到底身边多少人是你?”
王泉还挺好奇的,“难道说这个地球上所有人类都是你的分身?”
“当然不是,大概就类似女娲造人一样吧。虽然我想使用那具身体也随时能做到,就跟《黑客帝国》里的史密斯特工还有《X战警》里的X教授差不多。”
叶笙歌耸耸肩,“不过从小到大陪在你身边的时间确实很长就是了。要不要猜猜看?”
“这谁猜的到......”顿了顿,王泉问道,“我妈?”
“这个不是,不过你家老房子楼下住的那个单身阿姨是我,当时你穿开裆裤的时候我还弹过你的......毛毛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