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毫不犹豫的走向第三楼,他的心也随着脚步抬起的那一刻悬空起来,所有的神经瞬间紧绷,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前方——

他看到了。

他看到了秀美到极致的脚踝在绿色的猫薄荷丛中若隐若现,视线往上移,是完美无缺到犹如玉石雕刻而成的双腿,那笔直的双腿又细又白,骨架均匀,充满着惊心动魄的美。

好似注意到辛普森灼热的目光,雪白的足背紧绷,躺在猫薄荷丛中的人动了动脚掌,随着脚尖的微晃,浓香甜腻的味道荡漾出来。

那人缓缓抬起眼来,他慵懒地横卧在猫薄荷丛中,一只手支着脸侧,另外一只手随意的放在腰上。

辛普森黏在双腿的视线也随之移动,猝不及防地对上那桃花秋水般的眉眼。

那一刹那,辛普森的心跳骤然停止,脑海里只有最原始的冲动和奔放的激情,他的喉结微微抖动,傻乎乎的站在原地,完美的演绎什么叫做看直了眼。

鼻子一热,辛普森呆呆地用手一抹,感觉手掌湿漉漉的,他的脑子是一片混沌,犹如行尸走肉般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是的,现在除了看猫薄荷丛中的那人外,他看其他任何东西都毫无乐趣,哪怕只是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这个简单的动作,对他来说也是心如刀割,他不想放过任何一秒能看到那人的时间。

辛普森看到了一片血红,他混沌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耳畔边就先传来了一声轻笑。

那笑声又轻又软,宛如三月的桃花,潺潺的流水,旭日里的春风,让他从耳朵开始到全身酥了大半,血脉贲张时,只有一处位置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