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 戒石碑(2 / 4)
作品:《儒道至圣》宁安县众官相互看了看,方运似乎抓住了宁安县唯一的突破口,百姓!
只要百姓想让自己的子孙科举成功,那么一切的阻碍都会被他们推翻,而且在宁安县上学的不仅有当地的百姓,还有那些小商人和大量的军户子女。
众官看着方运已经走到县衙门前,立刻跟进。
方运一边走,一边观察县衙的环境。
这宁安县虽是一县,但占地极大,人口众多,比之青乌府的府城都不遑多让。这县衙也比济县的大许多,不过相对周围的建筑有些破旧,多年没有翻修。
官场素来有官不修衙的习惯,避免劳民伤财,又有勤俭之名,还能省下银钱,三全其美。
县衙的大门敞开着,两边有醒目的红漆柱子,上面挂着红彤彤的灯笼,大门的阶梯两边,有狮子镇守,威风凛凛。
正门的上方有黑底金字牌匾,上面写着“宁安县署”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相传是一位大儒的手笔。
上了台阶,正门左面是两面石碑,一面写着“诬告加三等”,另一面写着“越诉笞五十”,前者用来警戒百姓不能胡乱告状,不能诬赖他人,后面则是禁止越级告状,一旦越级上诉先用刑具打五十大板再说。
右面则是一面鸣冤鼓,百姓只要有冤屈就可击鼓鸣冤。
进入县衙,便是宽阔的前庭,但在正门和大堂之间,有一座半人高的石碑挡路。
石碑的正面写着三个字,公生明。
这是《荀子》中的原句,意为公正就能明察事理。
这就是著名的戒石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