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第 23 章(4 / 5)

作品:《高门寒婿的科举路

王大虬觑一眼沈持:“是这样的吗?”

沈持不打算自证,他说道:“我朝律例有规定:凡市井街巷,皆不得燃火,违者罚银二十两。何郎君方才说了,爆竹筒是他们的,是他们燃的火,该不该罚?”

当朝专门有关于火灾的惩处律例,小时候沈煌告诫他不要玩火的时候提过一嘴,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

“你……”冯浓眉惊觉猪队友给自己挖了个坑:“年三十处处燃放烟花,即便县太爷来了,我也放得。”

“这位小郎君承认火是你点的了,”沈煌这时冷声道:“我朝律例还规定‘凡观看失火而不救者,有罪。’”他看了一眼冯、何二人的手:“你们方才没有救火,这又要怎么说?”

他们在县衙当衙役的,虽然不通文墨,写不出文章,但常年巡逻县中,还是熟记一些当朝关于市井治理的基本律例的。

何瘦白不屑地瞪他一眼:“怎么说?自然是问县丞老爷喽,难道叫你说了算啊?”

县丞王大虬看看沈煌,又转而朝沈持看去。

沈持面色如常:“县丞大人,冯郎君说的不对,我没有捡他们的爆竹筒,亦未丢到草垛上。”

他望了一眼冯、何两家阔气的大门,说道:“《刑律·城郭》还规定‘诸城郭人民,邻甲相保,门置大瓮,积水常满,家设火具,每物须备③’,请问你们两家的大门口因何没有水瓮等防火用具?”

受沈煌的影响,他在青瓦书院时上藏书馆去,偶尔也会翻阅当朝律例的书籍。此时正好拈来一用。

一直没有说话的冯、何两位乡绅一惊,没想好说辞狡辩:“这……这不是过年嘛,才移到门内的你说说……”

何瘦白嘀咕:“县丞老爷,火真的是他放的。”

还不死心要栽赃给沈持。

沈持说道:“我路过此地的时候,冯郎君与何郎君各先燃放一束,有两筒飞上天落于地上,”他用手指了指西边:“在那边或许可以找到。”

他还说出他们燃放的爆竹筒子上的颜色和图案。

两名衙役顺着他指的方向过去寻找爆竹筒,果然找到他说的那个爆竹筒子,依稀能辨认出上面的图案,和沈持说的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