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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义子(3 / 5)

作品:《民国:关东参王

张家在村里有房子还有地,既然天志要跟他们走,这些事情也得处理好才行。

“对,对,那咱进村去,找人。”水老鸹一听连连点头,于是几个人赶着骡车进了村。

进村找到里正,又把村里几个大户都请到张家来,当着众人的面儿,水老鸹表明了来意。

一个,是他们要收养小天志,将他带走。

另一个,张家在村里有房子还有十来亩地,小天志离开后,房子别人不得占用。

地马上就快秋收了,谁家要的话,交四成的租子。

不管房子还是地,都是张家的财产,别人没权利处置。

等过几年小天志长大了,看他的意思再说。

张家那块地不错,庄稼长势也挺好,才要四成的租子,非常划算,不少人抢着要。

水老鸹在里正的见证下,跟其中一家签了租地的契约。

“多谢各位,时候不早,各位就别走了,留下来吃顿便饭。”

找人帮忙做见证,事情办成了肯定都是要表示一下的,不能白用人家。

就这样,水老鸹在屋里陪着里正等人说话,林若兰去菜园里摘菜,曲绍扬则是领着张天志,去附近的集镇采买点儿吃食回来。

好在这时节菜园里蔬菜种类丰富,曲绍扬又去买了些肉、鸡、鱼等,林若兰动手做了两桌子菜,里正等人在张家吃的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