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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回 对博公堂(2 / 4)

作品:《妃藏手段

此时的沈兰感觉好多了,跪了起来道:“民女祖籍江西临江府,姓沈名兰字宛如。居洛阳城。寻亲至此。”

县丞问云:“你与堂前死者可认识?”

兰儿回云:“认识,此人是一家小店的店主婆。因为雨天心急赶路没有记下店名。”

那县丞点头此话入情入理。县丞又叫她看了金针。问云:“这金针你可见过?”

兰儿看了低头云:“见过。那家店的食物有问题,昏倒前见过,是杀死店主婆的凶器。”

那县承闻言显然有点兴奋,云:“这么说你见到凶手了?”

兰儿低头沉思揉着脑袋,没有回答。

县丞追问:“本官问话因何不答?”

兰儿依旧揉着脑袋道:“迷迷糊糊没有看清。”

那仵作也云:“在客栈这位姑娘的面里确实有蒙汗药,而且有食用过的痕迹。方才这姑娘的情形也确实是中了蒙汗药的反映。”

县丞云:“这么说……哦对了,当时店里还有什么人在么?”兰儿低头不语,其中一个衙役却道:“禀大人,这店里因该有两名伙计,可是据我们带回的伙计供述当时店里只招待了这一位客人。店里的另一名厨娘不见了。还有,他们一直做着杀人、贩卖的生意。老板娘姓周早年丧夫,诨号蛇美人。通常,单身男客劫财后会被杀死处理掉。女客会被贩卖。这位姑娘刚巧单身,有带了许多贵重财物,应是受害之人。”县丞颔首。命人带上那店里的伙计一审果然与衙差、仵作所述不差。

兰儿的心里却起了疑窦,这个衙差、仵作的表现似乎有点不合常理。案情线索、痕迹不是应该与大人私下呈报的吗?为什么会是在大堂上,审案时。而且,那些看似平常的证据皆是倒向我地。莫非有人暗中相助?看来这个蠢材不是块当官的好料!

那县承似乎没有兰儿想的那么笨,忽的想到了什么云:“沈兰,你当时既已昏迷,如何见到的杀人金针?莫非你就是凶手?还有,你包中之物除随身衣物、钱财外,皆是宫中御用。东西又是从何而来?”

兰儿闻言反倒替皇上开心了。可是,东方皇后已故,国丧已搬。绝不能再扯出东方晓。我当如何处理?

正苦思答案时。却见一银袍,面冷若冰,身后一对梅花钩的男子走上公堂。只见他走上大堂向上施礼云:“晚生李暮青拜见县丞大人。”

那县丞满脸不悦道:“大胆狂徒竟敢擅闯县衙大堂!”

李暮青闻言从怀里取出了将他父亲的手谕,掷向了县丞的文案上。手谕是锦缎和硬纸做成的,却直直地插在了那县丞的文案上。那县丞吓了一跳,虽然不知道是京城那位大人的,却看得出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来的头不小。想取出来,又怕弄坏了手谕吃罪不起。忙叫过了他捕头,那捕头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弄了出来,交给了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