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挣钱就是那么简单(2 / 5)

作品:《娱乐:我的偶像男房东

“那个……十万可以吗?”

“行,就十万。”

没有丝毫犹豫,仲兰当即回应。但她很快就想到什么,急忙补充道:“还有20%的销售分成。”

“没问题。”

陆晨答应的也很爽快,虽然有些溢价,但凭借这首歌质量,他觉得值。

在华国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下,所有音乐作品都可以在官方平台发布销售。如果歌手是有公司的情况下,正常规则是一首歌下载销售为1元,其中一半是公司所有,剩下5分中则是给作词、作曲、编曲、歌手来分成。

而这些人中,其实歌手分的是最少的。除非等级突破到银牌、金牌或者王牌级别,才有可能分得更多比例。

但现在他不同,属于独立音乐人,少了公司层面的分成,足以让他让利一些给作词、作曲者。

可能会有人产生疑问,既然卖歌给独立音乐人分成能多谈,为什么那些人还是更多跟娱乐公司合作。

对此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一首歌能火,销售量增大,除了歌曲本身质量,更关键的就是宣传。

宣传成本向来是巨大的,并且不是光有钱就能做到,还得有靠谱的宣传渠道资源等等。

而这一切,基本都掌握在娱乐公司手中。普通独立音乐人想自我宣发,成本大不说。即便宣传出去,有没有人认识他都未必。这就会导致,销售数据不行,那些厉害的作曲、作词人就算分成拿得多,变向获得的收益,反而不如正常与娱乐公司合作。

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歌手成名有一定积累后,才可能尝试离开公司,成立工作室当独立音乐人。这样既能凭借自身名气跟积累的财富、人脉去宣传,保障销售数据同时,自身获得分成更多,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