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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萨拉丁十一税(2 / 5)

作品:《吾父耶和华

蒙特雷村大致上有八十户人家,比之先前的斯卡尔村要大上一些,这些人家中并无专职的匠人,哪怕有两位懂些木工活,也需要自己耕地养活自己。

这八十户人家基本都是自耕农,划分成分的话算是以中农为主。

至于所谓的地主,其实也不过是富农,总共五户。这些富户自家开荒出来的地比较多,光靠自家种不完,因此会让一些地比较少的家庭来租种部分。

如果是租佃地主家土地的话,佃户和地主家是各出一半的种子,然后佃户出力,到了丰收的时候,地主先拿一半的收成,剩下的则都归佃户。

像这类富户地主的典型代表便是卡多索以及村长。

至于在中国明清民国时代比较常见的无地雇农,则并不存在。

可以说这个时期的死海地区农村状况,同天朝还是有着极大差别的。

毕竟在拥有土地能当地主的情况下,居然不仅出一半种子,还只要求佃户五五分?这同民国的那群劣绅地主一比,可真就如菩萨下凡般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