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章 老支书开始意动(1 / 4)

作品:《火红年代,我在陕北当知青

在这个时期。

对于普通农民来说,谈商色变,真还没有夸张。

由于私人是不被允许参与经济活动的。

所以在城里的那些商业单位,无论是旅馆招待所、卖百货、开饭店...

全都是国营、或者是集体性质的。

帮人搬运东西,那是属于国营搬运社的业务范畴;替人理个发,那也得去国营理发店。

凭票理发。

相当于花钱买理发员的白眼。

理发店是这样的。

而打造农具的铁匠铺子,那也叫“国营铁器服务社”。

城里的群众要想买点家具,哪怕买根小板凳...不好意思,请出示《板凳一张》票据。

否则的话,“国营木器服务社”,是不会卖给他的。

在这方面,也就农村生产队的社员,还相对来说还自由一点点:

毕竟他们还可以请会木匠手艺的亲戚,私底下帮着打造一根板凳。

由此可见。

这个时期,私人要想参与经济活动,那困难程度,恐怕不亚于西天取经。

说句夸张的话,农民就连去城里挑大粪回来当肥料,都得还得出示印有“大粪10担”这样的票据才行呢...

可见商业领域管控如此之严,基本上没漏洞可钻。

而私人能参与进去的小买卖,其实无非就是些磨剪子,锵菜刀。

要么就是走街串户的,用鸡毛换糖。

这些买卖,由于涉及金额太小、运营成本又高,人家国营单位看不上。

但群众又确实有这方面的需求,因此这才轮得到私人去填补空白。

但即便是这,那也是属于严重不符合正策的行为,就看人家有没有心思收拾他们,或者是什么时候忽地来次突击整顿。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