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武侠第一奇书(2 / 5)
作品:《武侠开端》“这是我们杂志的最高规格的合约,林牧你看看哪里有不明白和不满意的?要是觉得还行,咱们以后合作,就是依旧这个合同来照办了!”
踏入这一行后,林牧对这一行的合同,也有所了解。
其中,最重要的地方,就是关于稿费的计价方式,以及在刊发多少天后,发给作者,其他倒是没什么地方需要注意。
但林牧却是更注意另一方面。
“这一点,说关于刊发小说的版权问题,在《故事会》刊发的六个月内,不得在其他任何平台上,再次刊发。”
“以及这个,文章的任何版权还在作者手里,但若是《故事会》将那些特别优秀的作品,打印成一整本小说时,小说作者默认许可,收益按百分之三计算,这一点,我有点不同想法。”
……
谈了一会,汪洋还打电话请求了一下《故事会》老板后,与林牧达成了一致。
第一条意见,由“其他任何平台”,变成了“其他杂志、小说网站”,六个月,也换成了四个月。
第二条,变化就更大了,所有的版权全部都是林牧的,《故事会》只有最初连载权,没有后期其他的刊发权。
不过,要是《故事会》有能力出单本武侠销售的话,林牧感情上也愿意继续与《故事会》合作,但要保证更合适的利润分成,以及小说单行本的刊发区域,和每月最低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