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全身长满了肝,也得累死(2 / 2)

作品:《火红年代,开局大学演讲

“通讯录里有你的名字。不是我。”他冷静地说。

“哦,那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池慕云的声音有些害怕,她随后问道:“你是莫云吗?来电显示里有你的名字。”

“对,我和你一样,也是莫名其妙地来到这里的。”莫云说。

“怎,怎么会这样……”女孩的声音带着点哭腔,“我明明什么也没做。”

“你先冷静下来。”莫云低声说,“你能先描述一下你周围的环境吗?”

“嗯。”过了几秒钟,女孩池慕云低声说,“我在一个很冷的树林里面,周围全是树木,一个人也没有……但我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石头摆成的箭头形标记,我穿的不是自己的衣服……而且这里我根本没有来过……”

“好,你能看见视野左下角的文字吗?”

“左下角?”女孩疑惑地问道,随即惊讶道:“咦,居然……”

“那行文字是什么?”

“任务:和同伴汇合,找到探险队的营地。”女孩低声念了出来。

“原来如此。比我多半句。”他忍不住点了点头。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这行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的声音有些惊恐,显然是刚刚发现左下方的文字,莫云能想象出一个女孩握着手机瑟瑟发抖的样子。

“你先别慌,我的处境和你是一样的。”莫云用沉静的声音说,“这样,你先看看,四周有没有什么能表明方位的物品或者是地图,我先来跟你汇合。”

“好,好。”女孩连声道,随即话筒里传出了她轻轻喘气的声音。

过了几秒钟,她的声音再次出现:

“我,我在身边发现了一个皮夹子,里面有我和你的照片。然后还有一张地图,上面是一片树林,有些地方做了标记。”

“果然是这样。”莫云点点头,“你先别慌,我已经有了一些想法。”

“什,什么?”

“既然我们都是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且短时间又不知道该如何回去。因此,我们现在应该先按照任务的指示来做,先汇合在一起,找到那个所谓探险队的营地,然后再商量后面该怎么办。你觉得呢?”

“嗯,好,好的。”听到莫云的话,女孩的情绪似乎也稳定了不少,“那,那我现在该怎么做?”

“你先别挂电话。你能描述一下那张照片和地图吗?”

“照片上是我们两个人,搂着肩膀,显得挺亲密的样子……背景是一片枫林,看起来我和你的关系很好……”

“等等,你怎么知道照片上的那个人是我呢?”

“因为这张照片上写着‘我和莫云’的字样。”女孩低声说,“其中一个是我,然后我想另一个应该就是你……”

“原来如此。”他点点头,“你继续说。”

“然后照片就是这样,没有什么了。地图是手绘的,看得很不清楚,红色的圈有一个,蓝色的圈有两个,距离都不算远。然后还标出了东南西北的方向。”

就在这个时候,莫云在裤子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指南针。

“你现在身边树木的影子,是朝向什么方向?”

“好像是东边……”女孩迟疑道。

莫云捏着指南针,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身边树木的影子也是朝向东边。

“好,现在我可以确定,我们应该是在同一片树林里,而且距离应该不会太远。这样,我们都别挂电话,我试着去找你,你也可以往箭头指着的那个方向少走几步。”

“好,好的。”

“你的手机还有电吗?”他问。

“有的,还挺多的。”

“那就好。”

莫云环顾四周,根据直觉选择了一个方向,迈步走去。

他并不是茫然地做出选择,也不是碰运气。事实上,他有相当大的把握。

因为,他的身体,与普通人不一样。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预感非常准。

这种预感,体现在高中时期,就是他能准确地猜中自己每次考试的分数。这听起来是个非常普通的能力,但这种能力随着他年龄的增长,却不断加强。等到高考结束后,他预测自己的高考分数,和实际考出的分数竟然一分不差。

除此之外,他还具备和常人完全不同的体质。小时候,他看过一部电影,叫做蜘蛛侠,而他虽然不会像蜘蛛侠那样吐丝爬墙,但却也拥有超出常人的体力和速度,他曾经测试过,自己如果发挥出全力,可以轻易掀翻一辆汽车,一拳能够打断铁板。

而且,他还具备快速的恢复能力,如果是被小刀割破手指这样的伤势,他可以在十秒内自动痊愈,让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

硬要说的话,他觉得自己应该属于弱化版的蜘蛛侠,但他并不记得自己参观过什么蜘蛛展览,也从来没有被蜘蛛咬过。那么这种能力的来源,就值得思考了。他也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可能是遗传。

但就像很多网络里的主角一样,他的父母在他高考结束后就神秘消失了。去了哪里,他不知道,去干什么,他也不知道。但幸好,父母还给他留下一笔勉强可以生活的钱,毕业之后,他找了一份公务员的工作,但刚上班一年他就辞了职,待在家里写网络。

所以,莫云是一位网络作家。

还是一个……弱化版蜘蛛侠?

可惜,他并没有成为“黑暗骑士”的兴趣,也没有加入“复仇者联盟”惩恶扬善的兴趣,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待在家里看书、写。至于偶尔出门去做速写和取材,那也是写作需求。

甚至对于父母的消失,他都没有什么去寻找的意愿,或许会有人说他不正常,但事实就是如此,他自己也承认,自己就是一个没什么感情,对生活也没什么兴趣的普通人。

对他来说,能力只是一种多余的负担。除了自己买米买面的时候会搬得轻松一些之外,他的能力几乎毫无用处。

但他也有追求,那就是写出有意义的。

他一直认为,活着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有通过写作,他才能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些痕迹,让自己觉得,每一天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生活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言归正传。

莫云沿着自己依靠直觉选出的那条小路向前走。

一路上,靴子踩在林间的土地和碎叶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每一口呼吸都冒着白气,树林冷得像是一个冰窖。旁边灰白色的高大树木根根耸立,让他联想到北欧神话里巨人的手臂。

抬头看看天,灰白色的天空上没有太阳,阴云密布。根据天气和温度判断,现在的季节肯定是冬季。但自己在家的时候,才刚刚入秋——也就是说,他现在绝对不在原来的城市,甚至可能也不在原来的那片大陆。

“这种地方的植被风格很像是北欧啊……”

一边想,莫云一边谨慎地观察着四周的风吹草动。虽然他的直觉往往会预先提示他危险的降临,但在这种完全陌生的环境,他不得不更加小心一点。

大约十分钟后,他忽然听到了喘息的声音。

“呼哧呼哧——”

“呼哧呼哧——”

“是什么声音?”由于电话还没有挂断,另一边的女孩也立刻听到了这种声音。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发现一头小轿车大小的野猪从左手边的树林深处窜了出来,发狂一般地笔直向他冲来!

野猪所过之处,树木歪折,草木伏倒。它蹭过的树皮层层剥落,化为碎片掉在地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