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好人就得被你用枪指着?(2 / 5)
作品:《地府第一深情》这命格比夜煞都强,那遗产肯定……
这种念头不能动。
小姑娘已经够可怜了。
慕天璇有些疑惑:“你真要把她带在身边?她的身份,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
沈泽反问:“你是不是想说,应该把她送回姜家?”
慕天璇点头:“在姜家,她能获得更好的资源和发展前景。”
沈泽思索片刻:“刚才我也这么想过,但又想了想,如果姜家足够重视她,又怎么会让她在夜煞身边呆十几年?姜家未必信任她,她也未必信任姜家,以后看吧,不急!”
“嗯……”
慕天璇看着沈泽若有所思,这个少年虽是平民出身,但遇事冷静思虑周全,危急关头也愿舍身取义,心智远非同龄人能比,倒也不失为一个妙人。
这次自己来对了。
其实她害怕过,最害怕的时候,就是夜煞从废墟下走出,沈泽把自己推了一个大屁蹲。
如果那时候,沈泽选择杀掉自己保全性命,那自己可真就死不瞑目了。
所幸。
没有遇人不淑。
约莫不到半刻钟,姜幼漪从厨房废墟下刨出来了一些馒头和肉干。
沈泽大快朵颐的时候,慕天璇也在雅苑后不远的大树下挖了一个坑。
一刻钟后。
新坟建成。
沈泽思虑再三,还是在木质墓碑上写下了“爱妻姜晴之墓”。
虽然他跟夜煞不死不休,但老实说觉得她也挺可怜。
主要是这七天七夜不下百次的纠缠,实在是有些销魂。
留下墓碑,纪念下自己这一世的启蒙老师。
哎……
下一个强命格的坏女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
又要打光棍了。
难受!
慕天璇看沈泽悲戚的神色,心中不禁有些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