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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2 / 5)

作品:《首辅

“原告。”

“小人在。”

“你说是被告自己打碎的,你可有人证。”

“小人店里的伙计都是人证。”

“原告。”

“学生在。”

“你说这玉镯鉴定之后是假的,可原告方说你这玉镯并非是当日案发时摔碎的那一对,这该如何解释?”

苗彦礼急的都快哭了:“大人,他们是诬陷、是耍赖,这玉镯学生当日案发时就恐他们抵赖便一直保管着,从始至终都没敢离开视线,怎么会不是当日那摔碎的原物呢。”

“你始终带在身上,这事只有你知、天知地知,岂能算是证据。”

邹应龙冷着脸说道:“你没有人证而原告有,你这物证又不具资格,因此本官只能按事实来办。”

言罢,邹应龙严肃正色道:“判定被告赔偿原告一百两白银。”

判决一出,苗彦礼面如灰土,沉默许久后才开口。

“是,学生服从判决,但学生只是来南京读书,身上并无那么多银两,请大人准学生去往苏州家中取钱。”

“今天就要赔,当场就要赔。”

邹应龙冷脸道:“若是没钱,就先用家宅来抵,你在南京可有住处?”

“有。”

“来人。”邹应龙唤来一名衙差:“去往被告家中取房契来。”

“是。”

时间过去两刻钟,那衙差匆匆赶回,将房契恭敬递上。

邹应龙看了一眼,吩咐堂内文书言道:“拟一份房契抵押契书,被告若十日内不能偿还原告一百两,则此房宅归原告所有。”

“是。”

契书拟好,邹应龙命二人签名画押。

随着两人纷纷签字画押后,邹应龙便起身。

“退堂。”

众人施礼作别,那苗彦礼更是双目无神的踉蹡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