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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地痞的嚣张(2 / 4)

作品:《我做老千那些年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几天前,我和江凡一同去黄胖子家中要账,傻强剁掉黄胖子一根手指当做利息的那个夜晚。

江凡就信誓旦旦的对我讲过,说这八十万肯定能要回来。

当初我是保持怀疑态度,因为黄胖子宁断一根手指也坚决不松口,王艳艳当时的态度也十分强硬,她与黄胖子离婚,坚决不负责黄胖子的赌债。

欠款方摆出这种无赖的态度,黄胖子事后又跑路了,我以为这八十万会打水漂。

我确实低估了这群人放高利贷的手段。

大军仅仅带人去过一次王艳艳的家,三天之后,王艳艳就乖乖的交出一百万,果然,放高利贷的没一个是傻子,他们敢放,就一定有本事要回来。

“黄胖子家里有百万资产,大军这群人就一定能要出来,板上钉钉的事儿。”

江凡对这群江湖人的了解,远比我要深:“能赖掉他们账的人,要么家里权势滔天,达到连聂老板都不愿意招惹的程度,要么,家里穷的叮当响。

前者的那种高度,不可能会差钱,赌场也不敢坑他们的钱,至于说后者,赌场又不是傻子,根本不会借那种人钱。”

听完江凡的解释,我顿时明悟,但还有一个点,我不太理解。

“凡姐,有一点我不明白,像黄胖子和王艳艳这种情况,两个人明明已经离婚了,为什么王艳艳还要承担这一百万的欠款,她就不能报警吗?”

这一点,一直是我不能理解的。

王艳艳和黄胖子已经离婚了,从法律的角度,这张欠条与王艳艳一点关系没有。

没有债务关系,大军他们登门闹事就不算民事纠纷,而是刑事责任,王艳艳完全可以报警处理。

可为何王艳艳不选择报警,而是乖乖的将一百万偿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