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走访工作室(1 / 5)
作品:《神探:睁开双眼,我被铐在审讯室》“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说话的是耿建清,“宁城案倒也罢了,想要安全的绑架受害者,把她弄晕是最好的办法,但是阳城案凶手已经有了足够的作案条件,他完全可以像帝城案一般,对受害者进行袭杀。”
“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选择了使用三唑仑。”
“陈益,你是提出问题的人,能给出合理的推断吗?”
陈益开口:“如果凶手这么做是有目的的,那么就和掠夺有关,刚才秦队提到了掠夺性强迫症,凶手杀害三名受害者是想从她们身上得到什么。”
“具体得到什么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可以据此分析,凶手三种截然不同的作案准备,是不想破坏掠夺对象或者创造掠夺对象。”
“阳城案,受害者蔡雯雯必须处于昏迷状态。”
“宁城案,受害者毕雪兰必须处于清醒状态。”
“帝城案,受害者夏青文必须处于清醒状态,或者昏迷和清醒都可以,凶手省去功夫直接选择清醒。”
这番话比较深奥,让此案动机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谢云志没有听懂,耿建清和秦河也是皱起眉头,清醒和昏迷,有什么区别吗?
“有最后结论吗?”耿建清问。
陈益回答:“没有。”
耿建清倒也不失望,深入去揣摩连环杀手的犯罪心理,不是随便动动脑子就可以的,需要某种线索作为契机,刑警也不是神仙。
“有猜测吗?”他多问了一句。
这次陈益没有给出否定回答,略微迟疑后,说道:“猜测和情绪状态有关吧,在清醒的时候被杀和在昏迷的时候被杀,情绪状态肯定是不一样的,面对不同的作案对象,凶手可能需要受害者有不同的情绪反馈。”
耿建清看向秦河与谢云志:“其他人觉得呢?”
秦河开口:“除了受害者情绪,也许还和凶手作案时的状态有关,袭杀的时候比较愤怒,在仓库和日租房里的时候相对平静一些,比较有耐心,想看着受害者慢慢死去。”
“或者……两者都有。”
听完秦河的话,耿建清总结:“也就是说,凶手选择年轻女性作为杀害对象,是希望得到心理上的反馈,但我们无法得知具体是什么。”
陈益:“这是肯定的,还有一个小问题,阳城案中,凶手为什么不继续使用七氟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