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终于找到你了!神秘人!(2 / 4)

作品:《人在贞观,科学破案

他连忙看向林枫:“难道他也见过玉佩?”

林枫眯着眼睛,没有立即回应,而是再度看着书页上的内容。

只见这一页上,乃是《诗经》里的一首诗,诗的名字是《邶风·燕燕》。

这首诗很有名,是历史上可查的第一首送别诗。

当然,这并不足以让林枫和杜构为之变色。

他们真正在意的,是这首诗里,有这样几句诗“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没错,神秘人的玉佩上,那“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就是来源于这首诗!

而现在,夏浩瀚临死前所看的书里,夹着书签,随手就能翻到的那一页上,正好就有玉佩上的这首诗……这,意味着什么?

杜构看向林枫:“会不会是他刚好读到这一页?”

林枫将书页向后翻去,道:“后面都有读书心得,要么是复读此书正好重读到这一页,要么就是专门进行的标记……而这枚玉佩的主人正好杀了他,莱国公,你觉得会是哪种?”

杜构深吸一口气,沉声道:“不会有那么巧的事,看来的确是专门标记的。”

林枫抬起手指,指着书页的最下方,道:“莱国公,伱看这里,这有一句诗,看墨迹的颜色,应该是后来写的,与原本的读书笔记有不同之处。”

听着林枫的话,杜构忙看去。

只见在书页最下方,一个十分狭窄的区域,写着这样一句诗:“揽枕北窗卧,郎来就侬嬉。”

他看到这一句诗,先是微微一怔,可忽然间,脸上陡然浮现出一抹诧异和意外之色。

林枫将杜构的反应收归眼底,道:“莱国公识得这句诗吗?”

在他读书生涯背过的诗里,并未见过这首诗,所以林枫不确定这是夏浩瀚原创的,还是有出处。

杜构眉头微蹙,道:“这是南朝乐府诗,诗名《子夜歌》,说的是男女幽会的事情。”

男女幽会……

林枫脑海中陡然闪过一抹闪电,仿佛刹那间,蒙在眼前最浓的乌云,便瞬间散开!

他快速说道:“这首诗是后写的,且与他之前所写的读书心得完全不同,而诗经里的这首诗,写的是送别诗,与男女幽会毫无任何关系!”

“所以,夏浩瀚会在这里写下这首突兀的幽会诗,只有一种情况……”

杜构瞪大眼睛看着林枫,便听林枫道:“要么,他与玉佩的主人幽会过,要么,他在幻想与之幽会……”

“而无论哪种情况,都只能证明一点……他,绝对倾心玉佩的主人!”

听着林枫的话,杜构内心不由掀起波澜,他先是激动:“有线索了!终于有直接指向神秘人的线索了!”

可继而,他又蹙眉道:“若是神秘人是夏浩瀚倾心之人,那神秘人没必要因此杀夏浩瀚吧?难道是夏浩瀚过于纠缠了?”

林枫道:“杀人不同其他事,若只是因为倾慕者纠缠,一个女子,就痛下杀手……是不是有些不合常理?”

“这……”

杜构皱了皱眉,旋即点头:“确实,有些不合常理。”

“所以……神秘人是死者倾心者不假,但他们之间,绝对还发生了其他事!”

林枫这时,看向夏寻功,道:“夏家主,不知令郎对他的婚事,可曾向你说过什么?”

“婚事?”

夏寻功一愣,没想到林枫会突然提起这茬,他摇了摇头:“他从未向我提过婚事,我们夏家有规矩,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身为子嗣,只需听家族安排,为家族壮大迎娶合适的妻子便可。”

林枫眸光微闪:“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

夏寻功皱了皱眉,对林枫的说法有些不满意:“这不是有没有权利的事,而是为了家族壮大,身为夏家子嗣应尽的义务,更别说他还是嫡长子,更应担负起这个责任。”

虽然唐朝可以自由恋爱,但并非所有父母都是开明的,甚至唐朝严重的世家体系,让他们对子嗣的婚姻更加看重,到了这个层级,婚姻的意义,早已不是两情相悦,而是强强联合,彼此深度绑定,互相壮大。

如萧瑀这般,不拿女儿的婚姻当砝码的人,还是极少的。

林枫沉思片刻,旋即将这本书放下,又翻了翻其他书。

其他书没有书签,都是正常的读书笔记,由此也能间接证明,那本《诗经》的特殊。

他放下书,目光看向面前的纸张。

林枫将纸张拿起,视线向上看去,便发现上面写的是一篇没有最终完成的文章。

文章的内容,是对夏家在培养读书人,增加夏家势力的建议。

上面写着建造学堂,招揽读书人为先生,从安阳县内寻找有天分的学子进行培养,助其科考。

当然,不要以为夏浩瀚是在做慈善,以家族利益为先的世家,他们不会做这种慈善,他的目的是培养一批对夏家忠心感激的读书人,从而增加夏家在朝廷上的实力。

而这也是各个世家大族都在做的事,不算多特殊。

这些林枫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夏浩瀚没有写完的后半部分。

除了为夏家从娃娃开始培养读书人外,夏浩瀚还写了一个法子,他建议夏家对安阳县的读书人进行招揽,让这些读书人拜夏家一个有名望的读书人为师,将其强硬的纳入夏家的势力。

若是有人不愿,那就动用夏家的力量,进行各方面的打击,排除异己,彻底将安阳县的读书人掌控于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