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这首歌我太喜欢了(4 / 4)

作品:《文娱:我唱歌能属性加点

虽然这首歌很好听,歌词也很好。

浪漫的土耳其、东京、巴黎、迈阿密、洛杉矶~

都么高逼格上档次啊!

他也都想去!

不过要是再加点rap,那就真正的perfect!

完美!

“rap实在没办法加了。”林夕连忙摆手,正色道:“现在当务之急,是你需要好好打磨一下,把这首歌学会。刚才我听你唱的时候,嗯……瑕疵其实还挺不少的,需要纠正。”

说话很委婉。

娱乐圈嘛,混得就是一个人脉。

冤家宜解不宜结。

多个朋友多条路。

虽然林夕看不起王晓凯这种不学无术,徒有其表所谓的rapper。

但他也没有得罪自己,大家是合作伙伴。

面子上要过得去。

“没事儿,我这不是刚拿到词曲嘛。林老师你放心,我等会儿就去找乐队老师,开始排练。”

“明天还有一天的时间呢!”

“相信我,后天公演的时候,我一定惊艳四方,帮助咱们组合拿到第一名!”

王晓凯自信十足的说道。

“不过……”

随即他话锋一转,看向林夕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说道:“林老师,这首歌的版权合同,咱们能不能私下商量一下?”

“版权合同?”

林夕愣了愣。

脑海中回想了下,才明白王晓凯什么意思。

“你是想要这首歌的演唱版权?”

“对!这首歌我太喜欢了,我准备把他当做我以后的代表作……”

《我们的歌》节目组,还算良心。

节目期间,创作的每首新歌,在各大音乐平台、短视频平台,带来的收益,节目组以及演唱歌手,都会有分成。

但歌的版权,肯定是在创作人手中。

毕竟每位创作者只是来参赛的,并非新时代唱片公司的员工。

所以如果离开《我们的歌》节目后。

王晓凯不能私自演唱这首歌。

除非,获得林夕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