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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俾斯麦,你很能打吗?(2 / 2)

作品:《大不列颠之影

因为亚瑟正如他猜测的一样,并没有运用什么温和的方式,甚至于他连一句话都没有对俾斯麦说。

亚瑟·黑斯廷斯爵士只是轻轻摘下白手套,随手丢在了俾斯麦面前的石板路上。

对于所有熟悉欧洲中世纪骑士礼仪的人来说,这个动作的含义并不难懂,俾斯麦自然也不例外。

丢手套象征着一个人对他人名誉的质疑,表示一种公开的对抗与挑衅。

而捡起手套则意味着接受通过决斗的方式来恢复或维护名誉。

俾斯麦的眼睛先是向下瞥了眼地上的手套,随后又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与他个头相仿的博士生,随后扭着头轻蔑的笑了一声:“你知道我是谁吗?”

“当然知道。”

亚瑟脱下燕尾服外套扔在了草坪上,他一边松手腕一边应道:“奥托·冯·俾斯麦,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学生,你迄今为止在决斗中输过吗?”

俾斯麦装作无奈的笑着摇头:“很遗憾,迄今为止还没有。”

“没关系,你很快就不会有遗憾了。”亚瑟笑着回道:“哥廷根大学可不是个给人留遗憾的地方。”

明明长着一副人畜无害的外表,但是嘴里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欠揍。俾斯麦越看这个估计是刚入学的博士生,越觉得这家伙可能是太想吃剑条了。

不过,看在这家伙这么嚣张的份上,俾斯麦打算在把他打的落花流水之前,还得再好好羞辱他一番。

他故意吊着亚瑟,用上位者的姿态问道:“博士生,你可不要搞错了,现在是你向我发起挑战。接受不接受你的挑战是我的自由,你有什么我必须收拾你的理由吗?”

“理由?”亚瑟愣了一下,旋即笑道:“这倒是我疏忽了。这样吧……”

亚瑟拔出腰间的御赐佩剑,钢铁的光泽、精美的镌刻、银质剑柄上点缀的红绿宝石,一切的一切都恍的俾斯麦意识模糊。

亚瑟用那把剑在空中舞了一个利索的剑花收剑入鞘:“如果你能击败我,这把剑就归你了。国王陛下御赐的佩剑,应该值得你为之付出一些努力吧?”

“国王陛下御赐?”俾斯麦愣了半天:“哪位国王陛下?”

“当然是汉诺威国王威廉四世了。”

亚瑟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便勾起了青年人内心中潜藏的虚荣心:“而且这把剑还是法拉第先生的好友詹姆斯·纳斯密斯先生打造的,纳斯密斯先生不仅是一名知名工程师,更是一名技艺超群的刀剑工匠。而法拉第先生出自铁匠世家,所以他和纳斯密斯先生的关系一直很不错。”

汉诺威国王御赐……

法拉第的朋友亲手锻造?

听到这些,俾斯麦只感觉到自己的小心脏砰砰乱跳。

虽然他出自贵族家庭,并且他的外祖父还在腓特烈大帝和腓特烈二世时期担任过普鲁士的内务大臣,但是即便如此,他的家中也没有一把国王的御赐刀剑。

如果他能得到这把剑,哪怕不论这把剑的价格,单是挂着这把剑在大街上散步,都是一种极大的荣耀。

俾斯麦一想到这儿,生怕亚瑟反悔,于是赶忙弯下腰捡起白手套插进了上衣兜中。

他望着亚瑟,明明内心无比激动,却仍然要装出一副冷酷的模样:“博士生,你的运气很好,我今天的心情不错,所以就陪你玩玩吧。”

亚瑟闻言摇头道:“这可不行,我拿了佩剑做赌注,你又打算和我赌什么呢?”

俾斯麦强压着兴奋之情,冷冷的问道:“难道哥廷根最能打学生的名头还没有足够的诱惑力吗?”

“我对那个名头不感兴趣,不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等你打赢了再说吧!”

俾斯麦趁着亚瑟说话的间隙,一个弓步猛地向前刺出一剑,直击亚瑟的左肋。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如此老江湖的一剑却被亚瑟轻松写意的侧身躲了过去,他的身体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觉得耳边传来呼啸的风声。

他的脚面像是被一颗巨大的铁钉镶进了石板路,丝毫动弹不得。握剑的手腕也好像是被铁钳夹住了一般,紧接着便被瞬间扭转了一百八十度。

呛朗一声,俾斯麦的佩剑落地。

他整个人也被按倒在地,亚瑟的胳膊肘牢牢地锁住了他的喉咙,他用尽全力想要起身,然而却连掰开这个怪力博士生的胳膊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俾斯麦的脸色越来越紫,他用强大的意志力和年轻人一贯的自大虚荣和骄傲坚持到了最后一刻,但仍旧无法逃脱拍地求饶的命运:“我认输,认输!”

俾斯麦刚刚举了白旗,脖子上的束缚立马就宽松了,他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依稀间还听到了一句那个怪物博士生的自言自语——我还以为被警察抓住是我不行了,弄了半天,我的水平并没有退步。

俾斯麦捂着脖子,坐在草坪上一边喘着气,一边恶狠狠的盯着那个亚瑟。

他知道,今天肯定躲不过一顿羞辱。

抢了先手却被反制,最后落得个锁喉求饶的结局,这样惨痛的失利让俾斯麦涨红了脸,他只能借助愤怒来掩饰心中的屈辱:“好了!你赢了,我承认,你现在是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大学生了!不过我保证,在明天太阳下山之前,这个称号就会回到我的手里!”

亚瑟根本不理会俾斯麦的叫嚣,他只是从俾斯麦的衣兜里抽出自己的手套,随后甩着手套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我说过,我对那个名头不感兴趣,我也不可能成为全哥廷根最能打的大学生,因为我是全哥廷根最能打的教授。”

“教……教授?”这下换俾斯麦傻眼了:“你是什么教授?”

这个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家伙居然是教授?

教授难道不都是赫尔巴特那样的老头子吗?

“什么教授?哥廷根大学的电磁学教授,亚瑟·黑斯廷斯。很抱歉我是以这样的方式认识你,俾斯麦先生。”

“我……”

亚瑟根本不给俾斯麦开口的机会,他话锋一转道:“我之前说过,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现在必须得回答我。”

“我……”俾斯麦回过神来,他的脸简直比烙铁还红:“我知道了,我可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家伙!来吧,尽管问吧,不过那种我不知道的问题你最好别问,我在哥廷根是学法学的。如果要问电磁学方面的问题,那个领域你懂的比我多!”

亚瑟轻声笑道:“我可不是那种故意难为人的家伙。放心,这个问题就算是三岁的毛孩子也能回答我。”

“你想问什么?”

亚瑟看着俾斯麦狼狈的模样,用脚尖挑起地上的佩剑,一把抓住后,重新将它朝着俾斯麦递了过去:“回答我!俾斯麦同学,你从今天这个事里,学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