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我不卖!(1 / 2)

作品:《我得给这世界上堂课

九月五日。

签售会第二天。

林夏意识到自己的书似乎是火了。

当天,新华书店卖出了三千多本。

三千多本,对乔红樱等人来说,算是普普通通,但对一个新人来说,却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启明星出版社】的杨姐非常激动地打开网络上的评论。

青春文学贴吧里,有几条关于她的热帖,其中最惹人瞩目,下面回复数破千的一条的标题名叫:【震惊,这本书居然国际震动!】。

林夏看着这条帖子。

发这条帖子的网友名叫“南宫男”,是一个注册没多久的小号。

她下意识地点开帖子。

帖子里有几张自己的照片……

看着似曾相识的照片,她愣住了。

有些照片是现场签售时候,不知道被谁拍的,有些照片则是自己给张胜的照片。

“林同学,你能不能给我几张自己的照片?很漂亮的那种!”

“啊?”

“我挑几张,你相信我的话,你给我!”

“……”

照片下,是一篇文章。

文章并没有写出什么“里森堡”之类的具体地名,但却非常淋漓尽致地介绍着一位名叫汤姆的权威版权专家,是的,确实是权威专家,总之一长串自己看不明白,但一看就觉得很厉害的国际化名头,然后,他如何如何偶然间看到这本书,如何如何震惊与喜欢,如何如何想买下这本书的版权……

文章结局,是写文章者的一个猜测,猜测那位“汤姆先生”最终购买版权失败了,然后懊恼地离场,并且配了一個背影。

文章内容写得极具感染力,林夏看完以后,都想翻开自己的书看看到底有没有这么神奇。

文章下面……

有着无数网友的评论。

网友们似乎对故事本身没多大兴趣,但都在清一色地说自己多么多么漂亮,什么女神,什么仙女,什么舔狗、什么养眼……

这些评论看得林夏脸红。

这些网友,实在是太直白了。

他们似乎更关注于自己的美貌?

“这帖子写得很好,但我们出版社的营销部门,也出了不少力买了流量,关键是,林夏同学,你确实长在所有网友的审美点上,啧啧,夏夏老师,你这脸红的模样,我都想亲一口了,好可爱啊!”

【启明星出版社】的编辑杨晨,杨姐兴奋地看着林夏。

看得林夏低下头。

…………………………

张盼盼从【盛世娱乐】总部回家。

一路上都是露着笑容,高傲得如同寒冬绽放的梅花,但是一回到家的瞬间,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委屈!

不甘心!

绝望……

【盛世娱乐】确实签订了十年合同。

十年合同里面,虽然每个月都会给自己最低的保障工资,但这十年期间,自己一切都要听从公司的安排。

她刚开始进【盛世娱乐】,看到那么多前辈的时候,她怀着激动的情绪。

所有人都非常好……

前辈们平易近人、领导礼贤下士、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彬彬有礼,微笑的表情犹如冬日里的暖阳。

她向往这样的工作环境,她觉得自己将会从这里起步,然后一步步站在人群中璀璨的地方,被万众瞩目。

然后……

【闪亮女生】晋级失败了。

公司里对她依旧如同往日一样,对她有笑容、有欢笑……

但是,她却意识到,所有人都刻意跟她保持着一种距离,尽管很隐晦,甚至像是错觉,但她相信自己的直觉。

她在燕影学院也并不是特别乐观。

曾经在沧州,她是天之骄女,万众瞩目,但是来到燕影以后,她就像是一根无人关注的野草一样。

她确实美貌,身材也好、喉咙嗓音也好、背景也不算差……

然而!

她的同学之中,有万众瞩目的童星、有接了一部电影即将上映的小鲜肉、有签了娱乐公司B级潜力合同,一上来就是演正剧的校花……

而她的【明日之星】,也就是C级合同,不管怎么看,都像是一场骗局。

在这样的环境下……

她的优势似乎开始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