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六章 未来历史线的变化,给爱人留下一次美好的回忆!(2 / 3)

作品:《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翌日清晨。

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将整个空间染上了温暖的色彩。

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李逍睁开惺忪的双眼,发现天已大亮,拿出手机一看,已经九点了。

“咦,凝云呢?”

李逍转头一看,心中一惊,凝云已经不在身边。

他好担心,自己一觉醒来一切如常,那十一年的穿越,和凝云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时光,都只不过是一场梦。

李逍感觉自己的心跳到嗓子眼了,也许是之前太过习以平常,他从未如此紧张忐忑,急忙起身,朝着客厅匆忙走去。

再然后,来到客厅的李逍看到凝云正在厨房里面忙碌着,桌上已经摆上了早餐,李逍一颗紧张的心才松了下来。

“不是梦都是真的”

李逍松了一口气,看着那道妙曼的身影,不由失神。

这间房间承载了太多记忆,穿越前在这里孤单度过七八年。

自己无数次幻想过,在这间房间里,早晨起床,心爱的妻子在厨房里为自己做早餐,而眼下,自己似乎实现了。

穿越到古代,每次心情忐忑,患得患失的是朱凝云。

朱凝云觉得,眼前的男人是多么完美,她不想失去他,哪怕为之付出生命。

也许是换了个环境的缘故,跟自己相处了十年之久的凝云,此时在李逍的眼里,当真有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错愕感。

害怕失去.

而回到了现代,轮到李逍居然也拥有如此的心情。

他也变得不那么自信起来,在这个世界中,自己普通到了尘埃,而眼前的凝云仿佛高山上的明珠,天上的星辰一般耀眼。

她是那么的好。

宛如早晨起来的第一缕阳光,让人暖洋洋的。

李逍不由失神,他心中暗暗告诉自己,两人的爱情已经超越世俗,超越时空,不会有隔阂,也不要产生不自信的想法。

“夫君,您起床了?发现你这冰箱之中有食材,妾身便做了早膳,一同吃吧,莫要嫌弃。”

这时,朱凝云从厨房中走出。

她手中端出的盘子里面摆放了几个煎鸡蛋放在桌上。

桌上还有一份炒面,还有蒸饺,想来凝云应该是起来的挺早,用面粉现活面,现擀饺子皮现包的。

朱凝云非常聪慧,若是让她来到现代去读书,参加高考,说不定能考出个名牌大学出来,硕士,博士也是有可能的。

昨日她只看了李逍用了一次厨房,便记在心里,学会使用,第二天早上便学以致用。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不是冰箱里的食材不多,她怕是还能做的更好。

“哪里会嫌弃啊.凝云,倒是辛苦你为我做这些。”

李逍心中一股暖意流淌。

之前在王府之中,这些事情都有下人去做,李逍突然发现,两人相处的小家庭,反而处处彰显温情。

“这不是作为娘子该做的事情么。”

朱凝云浅浅一笑,拉着还在发愣的李逍坐了下来,“尝尝吧?”她拖着下巴,等待李逍先尝。

“嗯。”李逍夹起蒸饺,沾了酱油醋调的料子,尝了一口,味道极好,“夫人,太好吃了,你也尝尝。”

李逍又夹了一个蒸饺到凝云的口中,凝云笑着咬了一口,用手挡着嘴巴细嚼慢咽。

眼神却一直盯着李逍,待吞咽后,嘻嘻笑道:“夫君,平日里你四处忙碌,我们二人极少这般用膳,感觉来到这里之后,你更加温柔了呢。”

“有吗?”李逍恍然失神道:“应该一样吧”

“有的。”朱凝云瞧着李逍那无比温柔的眼神,很是开心,笑道:“夫君,今日似乎忘记说什么了吗?”

“我爱你。”

“我也爱你。”

两人相视一笑,旋即相互说出了这句已经说了四千多个日夜的话。

“凝云,我们永远不会分开的,对吗?”

李逍出声问道,不知为何,来到现代之后,李逍反而是患得患失起来,他感觉这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都不及眼前的她。

朱凝云听到这样的话,不由心中窃喜。

原来夫君也害怕失去我呢,一直以来都是我如此还是第一次听到夫君跟自己这般说。

朱凝云用一句诗词,表达了自己的心意:“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而李逍笑着也用一句诗词,回道:“有花有酒春常在,无烛无灯夜自明。”

朱凝云眼睛一亮,喜道:“夫君诗才绝伦,属实厉害。”

李逍拱手笑道:“惭愧,惭愧!”

“夫君谦虚了。”

说着,朱凝云又心中一想,咦.夫君既然能回到过去,穿越未来,常常出口成章,这该不会是抄来的吧?

念头一闪而逝,朱凝云又心中暗道,想这么多作甚,即便是抄来的,那也是夫君为我抄来的,我自欢喜。

吃完早膳,朱凝云起身打算洗碗,李逍不许,说在未来,家务活得双方一起干才行,既然你做了饭,那洗碗就该我了。

凝云说不过李逍,便随他去了,自己则在房间里东看看,西看看,处处透着惊奇。

李逍洗完碗后,看了看时间,现在是早上十点钟了。

“凝云,今日带你出去玩。”李逍笑道。

“夫君,只在这里呆着,与你在一起相处,便满足了。”朱凝云笑着道。

“那不行,难得来一次。”

李逍提醒道:“我这个能力,每年只能发动一次,下次想要来,那就得一年后了。”

“啊?”朱凝云微微一笑道:“那都随夫君的意思吧。”

李逍点头,随后道:“不过,你这身衣服.要不夫君跟你一同出去买套衣服?”

此时正值夏季,朱凝云身着一袭浅紫折枝花卉襦裙,袖口绣着几朵精致的紫莲,绣的栩栩若生,勾上一层金丝,仿佛给这紫莲镀上了一层金边。

墨发轻绾成一个美人髻、斜插一支金穿珠点莲花步摇,那莲花步摇用的是花丝镶嵌的顶级工艺。

毫不夸张的说,现在没有工匠能做出来。

明代花丝镶嵌工艺精细无比,并讲求生动灵巧。

一朵莲花为花丝掐制,金色的花瓣片片分明,饱满灵动。

最巧妙之处在于花托与花瓣相连的花蕊,由金丝弹簧所制的连接线,只要稍有微动,莲花愈开愈合,栩栩如生。

又戴着三朵牡丹花、耳垂蓝红珊瑚耳环、整个人古风古色,雍容华贵,随便哪个人看了都觉得是贵族。

毕竟是现代社会,以这样的古装形象走出去,李逍难以想象会引起什么样的轰动出来。

“我这身衣服可有不妥?”

朱凝云自然是不知道,过去了六百年,穿衣风格已经完全变化了,又道:“夫君,你去哪,我便去哪,你可不能把我一人丢在这里。”

听到这话,李逍微微点头,他也不想跟凝云分开,想了想,道:“嗯其实倒也没有什么.”

因为汉都是华夏的大都市,穿汉服的人虽然不多,但平日里也常常能看到女子或者男子穿着汉服在街上走动。

“那行,那我便跟夫人穿一样的衣服。”

李逍微微一笑,也回房间,换回了自己的雍容华贵的国公冠服,虽然是长衫,但面料都是顶级工匠亲手订制,十分舒爽透气,其上金绣麒麟,栩栩如生,现在的工业社会很难仿制出来。

毫不夸张的说,李逍这套衣服价值千金都不为过,在古代都是妥妥的奢侈品,更别提人工极少的现代工业化社会,拿出去怕是一百万都买不到。

其实,李逍很多时候都没好意思将自己刷到的那些化妆品送给凝云,都是有一些化学元素。

而凝云用的都是宫廷御用的胭脂水粉,纯天然打磨而成,类似与龙泉印泥那种,一克价值一金,妥妥的超顶级奢侈品。

为了防止太过引人注目,李逍便直接用滴答打车,叫了一辆专车。

途中,凝云又感慨这电梯的神奇,上下楼都不用走路了,对此李逍也耐心的解释了一番,而凝云的目光则是不停地打量。

带着凝云来去了小区门口,果然吸引了很多目光。

不过也不是太过惊奇,毕竟这汉都大城市穿汉服的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