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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缕光(4 / 5)

作品:《大祭司

对这名高人的描述,三人的说辞也相差无几:一米八几的身高,穿着白色的衣袍,留着黑色的长发,手中握着一根大杖,名字叫“祭司”。

祭司……

这倒是跟上头给的一些情报彻底对上了。但有些地方,他们需要仔细询问清楚。

警员一问:“司先生,据我们调查,你的住所暂时在‘青鼎大酒店’。为什么离开咖啡厅后不回酒店,反而追着朋友的车走?”

司诺城:“我的朋友纪斯,让我跟着朋友看看。有必要的话,就在朋友家住下。”

他一点也没回避纪斯的名讳,直白地说了出来。

“你不是订了酒店吗?”

“我不差一晚的住宿钱。”

“……”万恶的有钱人!青鼎最豪奢的套房,一晚上五位数,你不差钱我差钱!你不心疼我心疼!

警员二问:“司先生,你有个朋友叫纪斯,我们知道。然后——”

“我们查了你在酒店中留的信息,以及咖啡厅服务员的描述,你的朋友‘纪斯’与你同吃同住。他们对他的描述与你们对高人的描述基本一致,请问两者是同一个人吗?”

司诺城认真道:“是!”

见鬼的,警员的表情有点诡异:“冒昧地问一下,你们是什么关系?”

司诺城反问:“……都是男人,你觉得能是什么关系?”

司大少爷本能地抓住了重点,俩大男人能有什么关系!这警员问话怎么奇奇怪怪的?

殊不知,正是这句直男式的“你觉得能是什么关系”反倒给了人极大的想象空间。几名警员交换了一个眼神,再联系从姜启宁的购物袋中找出来的白袍假发,以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他们应该是接触到了某个不可说圈子里的……潮流装扮?

信息量有点大啊,但还是做个最后的确认吧。

警员三问:“请问,你跟那个纪斯一起睡吗?”

司诺城:“嗯,怎么?”直男压根不会想歪。

哦,不怎么。总之,我们觉得有本事消灭鬼物的高人,不像是愿意跟有钱人同吃同住的人。

倒是你,可以砸钱让跟你同吃同住的男朋友穿个白袍、戴个假发、拿个大杖,以此体现“情趣”二字的精髓。啧,现在的有钱人!

“司先生,可以的话,让你的朋友纪斯来一趟警局做个笔录。”

“你们亲自去找他,我请不动。”

“……”职业假笑,“好,我们会亲自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