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殊色_分节阅读_230(1 / 1)
作品:《快穿之殊色》博带系好,林曜感觉到他的手指离开,正要出去,却发觉腰身一紧,那原本规规矩矩修长的大手扣在那柔韧的腰肢上,只需单手就让他动弹不得。
“你做什么?!”林曜双手面露惊慌,可是努力的推拒才发现这人的胸膛坚硬,他的抗拒毫无作用。
“陛下美艳风流,比之青楼楚馆的花魁还要漂亮,臣行军多年,府中连姬妾都无,自然垂涎陛下美.色,”温庄晏轻笑抚弄他的腰身,看他挣扎不休却无力抵抗的模样竟真的心热起来。
他虽怜悯百姓,但怎会没有野心,万人之上的位置自然也想尝试一番,若说之前只是因为可以随意伺弄皇帝这个身份让他来的快慰的话,那么这样的挣扎磨蹭,那眸那眼间的羞愤,凝脂一样的皮肤上漂亮的色泽便是真正让男人动.情。
“荒唐!”林曜感觉到那紧靠的热度时脸色都有些发白,似乎随时能够气晕过去的时候腰身被缓缓松开了。
温庄晏动了情,可是松开的动作却轻描淡写,甚至还微微一笑道:“陛下不必惊慌,马上要上朝了,群臣还等着您的圣旨,微臣没有时间也没有功夫在现在对您做什么的。”
他拱手行礼,看起来像个臣子,只是不等林曜说免礼就兀自起身推门出去,只留下林曜一人对着镜中的自己茫然失措。
铜镜光滑却可照人,镜中的帝王眸中波光潋滟,虽有帝王袍服,可这满面的桃花只会引来男人觊觎。
“陛下快些,若是迟了可不好,”温庄晏的声音从门外传了进来,林曜连忙对着镜子整理着衣服上的褶皱,那抬眸处的眼神偶尔一瞥,清冷异常。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自然也表现的没用些,情绪化些才能够让人松懈。
虽然不明白为何从前的他脑子好像进了水一般,但是他林曜堂堂帝王,怎能任人随意欺辱。
忍字头上一把刀,刀时刻都要悬在心上。
里面听不见声音,温庄晏看着指尖,他还记得刚才指尖的滑腻,那腰肢柔韧盈盈可握,几乎不像是男子的腰身,可那张脸再漂亮,也不会有人将他错认为女子。
帝王尊贵,便是沦为阶下囚他肆意践踏可以,但要是连奴才都能够在主子落魄时肆意欺辱,那么哪天他要是再沦为阶下囚,岂不是人人可欺。
“将人带下去,”温庄晏看着那跪在地上的小太监轻声道,“砍了他的双手驱逐出宫去,别发出声音让人听见了。”
“是,”守在殿门口的侍卫直接上前先堵了那小太监的嘴,在其惊恐的目光之下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给,直接拖了下去。
殿门打开,皇帝似乎已经整理好了情绪,只是在看见他的时候怔了一下,就提着袍服往前走去。
一朝天子一朝臣,圣旨宣读,底下的大臣跪了一地,随着一条又一条的恩旨颁发,官印授予,群臣看着那中间接过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的温庄晏,哪里还有半分的不明白。
虽然暂时坐在上面的是皇帝,但是那个施施然立于左首的人才是今后下达命令的那个。
萧国向来以左为尊,右相谄媚,大殿之上笑意盈盈恭喜道:“恭喜摄政王步步高升,前途可期啊。”
“多谢右相,承蒙右相吉言,今日温某也有一份大礼送上,”温庄晏笑的温和。
老臣叹息,右相却面露惊喜,连声问道:“不知是何大……”
他的问题并未问完,就只能惊恐的睁大双眼看着那从胸膛刺入的尚方宝剑,血液滴落,他想要张口说话,却只能张了张嘴就无力的倒了下去。
那剑刺的极深,刺的又准,温庄晏杀人无数,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臣自然不费吹灰之力。
“右相大人可还喜欢这个礼物?”温庄晏拔出了剑随手挽了一个剑花,那剑上残留的血液被甩到了铺陈的地毯之上。
大殿杀人,群臣哗然,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多说什么。
这是在杀鸡儆猴,这是林曜包括群臣心中闪过的念头。
可他还剑入鞘以后,却对着林曜躬身行礼:“微臣冒失,只因还朝之前百姓送来了右相大人的万民书,其上叙说其一百多条罪状,微臣派人查证,确实字字详实,心中实在不忿,请陛下降罪。”
他字字恳切,连带着呈上来的奏折都一应准备好了,上百条罪状,每一条都够右相处以极刑。
刚才还对他恐惧的老臣看向他的目光已然跟之前不同,一人出列求情道:“陛下,温大人乃是为民着想,那右相罪恶滔天,即便判了刑罚也是死罪一条,请陛下念在温大人忠心,从轻发落。”
“请陛下从轻发落,”群臣纷纷跪下求情。
林曜看着那道奏折心中却是冷笑一声,好身手,好手段,再加上一堆的人精跟老狐狸,他这个皇帝拿什么跟这个人斗。
他眸中有些些微的恼火与颓然,沉思良久起身下了龙椅,亲自弯腰将温庄晏扶了起来道:“温爱卿一心为国,怎可治罪,朕不但不罚,还要重重有赏,赐大殿之上可坐听群臣谏言,温爱卿觉得可好?”
“多谢陛下,臣惶恐不安,”温庄晏袖袍之下握住了那细滑的手,看着小皇帝惊怒却只能隐忍的模样笑道,“还请陛下收回成命。”
“恩典已下,怎可收回?”林曜挣动的动作不敢太大,可是这人的力道却着实可怕。
“那臣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温庄晏轻轻的松开了他的手,那挣动的力道却使林曜后退了一步,慌然以下腰身却已经被人搂住。
温庄晏轻轻在那腰身之上划过,将小皇帝扶稳站好以后飞速后退,礼数不差分毫:“臣冒犯,还请陛下降罪。”
林曜的手在袖袍之下捏紧,恨不得上去给他两耳光,却仍然笑的宽慰道:“温爱卿太过于忠君爱国,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