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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收复河山(1 / 3)

作品:《帝御仙魔

看到明亮剑身中映照出的自身形象,神子勉强压下心头的异样感,凝神抬头向天空望去,掌心新月印记光芒氤氲,已是随时准备发出全力一击。

笔直的天子剑上空,有人负手而立,气流席卷着他的衣摆,背后长发轻轻飞扬。

在这名身着玄袍的男子身后,左右各有一名女子站在护卫随从位置,前者娇小空灵,后者婀娜妩媚,都是身姿卓约,风华绝代的美人。

神子瞳孔不觉微微一缩。他从对方身上感受到了一股沉重的压迫力。那不仅是因为对方站立的方位足够高。

这样的压迫力神子前所未遇,只是一眼,他就知道,对方的修为实力,高过他之前见过的任何一名强者。

在两名绝色女子的衬托下,本就身形挺拔的玄袍男子,凭空生出许多风流意气。神子不是无知少女、空虚少妇,此刻却也禁不住暗赞一声好一个翩翩公子。

他本身就是风仪无双的绝代俊彦,且不说平日里得到的赞美多不胜数,便是莺莺燕燕眸中暗暗向他传递的秋波,也盛如天上繁星,有这些熏陶,他自然是心高气傲之辈。

然而此时,他却不得不折服于对方的风采。

那绝对不是因为对方生了一副好皮囊,重要的当然是气质——顾盼自雄又风流洒脱的气度。一看如人间帝王,二看似得道仙人,三看深邃似海,四看高山仰止,再看便看不得了。

看得多了,对自己的自信心是一种打击。

“大唐安王,李晔!”哪怕是初次见面,神子也在转眼间就确认了对方的身份。他实在想不到,天下间除了那个在唐朝呼风唤雨、令天地变色的安王,还有谁能有这般仪容。

神子率先开口:“来者想必就是安王李晔?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今日有幸相会,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他说话的时候,以吐蕃礼节行了一礼,动作无可挑剔,充满贵族风度。

他不得不先说话,他实在是不想继续和对方这样对峙下去。一高一下的站位让他很不自在,甚至是难受,继续维持这样的状态,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他会忍不住出手。

然而他不能冒然出手。对方给他的危险感和压迫力一样强,仓促出手他没有必胜把握。

所以他只能先开口,先见礼,借此打破僵持局面,再试探一番。

李晔俯瞰着神子,似笑非笑的开口:“你就是月神教神子?不错,还算有几分不俗的气概。”

说话的时候,他从半空徐徐下落,最终脚尖点在卢具剑剑柄上。随着他身形落定,羽展的衣袂归于平顺。他上下打量着神子,很是欣赏的样子。

听到李晔的话,神子心情更是难以通畅。李晔这分明就是居高临下的语气姿态,就好像大国帝王面对属国使节。

尤其是李晔的眼神,让神子格外不快。在吐蕃,勇士打量猛兽就是这种神情。在那样的时候,勇士总是希望猛兽更强些,这样才能让他放手一战,打得痛快一些。

最后当然是勇士把猛兽踩在脚下。

“都说大唐是礼仪之邦,安王却出手偷袭,这未免有失君子之风。”神子尽量保持自己的风度。他发现这样做并不容易,就好像无论他怎样努力,都注定了风度不可能比得上对方。

这让他很恼火。

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承认自己是嫉妒李晔,在暗暗自惭形愧。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情绪。在之前的生命里,他总是站在最高的地方,接受众人的顶礼膜拜,向来只有别人嫉妒他的份。

他想过自己终有一日,可能会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劲对手,挡在他前进的道路上,在他施展抱负的关键时刻,让他轻易无法战胜。

那是一个强者的宿命,是成就大业必然要翻越的大山,胜则前路一片坦途,败则身死道陨一切休提。

神子从未怀疑过,自己会战胜那个强敌,将那座大山踩在脚下。事实上,他曾无数次幻想过跟这个对手交战的场景,脑海里许多次出现自己站在高峰仰天咆哮的画面。

这一天来的很快,比预想中的早。

这点神子并不在意。

唯一让他没想到的是,还未跟面前的对手交战,他就失了平常心。

“我若真要偷袭,你就没机会完好站在这里跟我说话了。”

李晔摇摇头,否定了神子的说法,笑了一声又道:“至于大唐,的确是礼仪之邦,但同时也是虎狼之国。礼仪是对内的,我们自己人之间当然是互相礼敬,彼此友爱;虎狼是对外的,对付我们的敌人,我们只会雷霆出击,绝不手软。”

神子怔了怔,没想到李晔会这么解释,“汉人是虎狼?”

李晔笑得愈发灿烂,“如果不是,我们的万里河山如何得来?大唐万国来朝的盛世,难道是靠跟外邦讲道理成就的?”

道理的确如此,神子点点头,认真道:“能自认是虎狼之国,看来安王还算看得起我,没有说些冠冕堂皇的话虚伪遮掩。”

这是聪明人之间谈话才会有的方式,对付愚蠢的人,聪明人向来是用大义道德进行欺骗。

李晔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是欢畅。

神子觉得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