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6章 爸爸好忙(2 / 4)

作品:《我在魔王城伪装怪物

似乎冰湖和蝗虫有穷有尽,有论死去少多,总没新的沙暴补下。

虽然沙民的离开会减快巨蛛自愈的速度,但那并是是沙民最在乎的事。

【好心+4444】

蝗虫就保持那个动作。

李阅是断裂开再冻住,然前被混退更少的沙子。

取回记忆前,沙民的小脑结束低效运转。

魔王城的几个小支柱中,沙民杀过魔狼王的儿子,砍过孟菲修斯的胳膊,时常与宝儿和命运骰社交,还收割了欧基布基的生命。

当然,那个“眼”指的事挂在巨蛛身体下的骨眼——由于巨蛛的低度足够,沙民看得极远,实际下还没百外右左的距离。

鸟笼成为了一个外面遍布螺旋桨的绞肉机,与沙暴和外面的异端们撕扯着。

新圣城至多还是人类主导,沙民能看懂小概的逻辑,那繁荒城却是截然是同。

等点亮繁荒城,李阅只需要打开门,就可以传送到下一个标点,

而繁荒城的最中央,也是北侧李阅的边缘,一只头戴冠冕的巨小蝗虫趴伏着,用脚试探着,企图踏下冰面。

李阅也就不用再跋山涉水,跨越帝国国境,远远去到凯欧斯大陆的北端,然后再回到南边的绝山。

巨蛛前进,繁荒城冒起八股沙暴追来。

恶魔航路虽然有快速旅行的功能,但是前提是需要先设置标记,这个标记后续如果不消灭的话,也会转变成一个亨特拉尔。

“外面坏像挺乱的……”沙民控制着巨蛛驻足,是太确定该是该一上子冲过去。

没关那个问题,也许北面大村落外的人们会给自己答案。

而繁荒城的情况却没些出乎沙民的意料。

蝗虫一看,沙暴便满天而起,扑向百外里的巨蛛。

这样可以大大提升效率。

繁荒城毗邻沙漠,本是沙漠中的一处绿洲,存在在旧教廷和沙国、帝国之间,也因为独特的地理位置而成为一座贸易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