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熟人?仇人!(补27号欠更)(2 / 2)
作品:《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所以,阿毅就必须得是好人,所以好人就得被人用枪指着是吧?”
看阿毅视频这么长时间了,大家都已经有了一部分共识,那就是,我们绝对不能做那种纯粹的好人。
我们可以捐款,可以帮助别人,但是,当我们被欺负的时候,也同样可以进行报复,而不是说,别人欺负我们,我们就只能忍着,因为我们是好人。
而媛姐的想法就是,社会对于好人的要求太高了,稍微做一些别的事就会被指责,所以干脆不当好人了。
对方被怼了当然不服,于是双方再次吵成一团。
而更多的人还是进了法院的直播间,很多人都好奇,这个桉子究竟会怎么判!
周毅三人来到了法院,就那么很低调地往里走,这个桉子的旁听人员甚至得排队,因为大家都想去听一听。
方大状背着自己的斜挎包,气质非凡,给人一种大叔帅哥的感觉,前提是不看头发……
只不过呢,腹有诗书气自华,哪怕是头发已经快没了,方大状走在路上依旧引人侧目,他就是那么的吸引人。
然而三人刚刚找到民一庭,便看到面前多了一个头发浓密的中年人,身边则是一个年轻姑娘,拎着包。
这谁啊,周毅正打算上前说两句呢,便看到那个中年人对着方大状开口了。
“是方许镜方律师吧,有日子没见了。”
咦?这是方大状的熟人?
周毅顿时把迈出去的步子又收回来,和周欣然站在后面开始看热闹。
方大状这熟人是真的多啊,走哪都能遇到!
吕祖雄身后的助理妹纸一脸兴奋,师傅真的认识方老师。
然而,在吕祖雄懵逼的眼神中,面前的秃子摸了摸自己仅剩的那几根头发,一脸疑惑道:“啊是我,您是……我们见过吗?”
吕祖雄一脸无语道:“我吕祖雄,我俩一个学校的,我比你高一级。”
方大状依旧满脸迷惑:“啊?一个学校吗,可我还是没想起来……不要误会,我确实记性不太好……”
周毅:“……”这看上去不像是熟人。
吕祖雄身后的助理妹纸已经有点脸红了,因为这是门口,所以有人已经在往这边看。
所以师傅不认识方老师啊,那他为什么……
吕祖雄的脸色发黑,拳头都已经握紧了。
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道:“当初我们一起参加过辩论赛,辩论主题是程序法和实体法哪个重要……”
话还没说完呢,方大状瞬间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你是对面那个三辩是吧,好像你们都被我说的要哭了……”
周毅和周欣然:“???”
闹了半天不是熟人,而是“仇人”啊!
算上这个,周毅见过的方大状“仇人”已经不下十个了。
这方大状都快成为夏洛的老师了,跑一百米第一记不住是谁,说当初送个面包机瞬间想起。
他这是不提辩论根本不知道是谁,一提记得比谁都清楚。
吕祖雄脸色发黑:“你瞎说什么,谁哭了,现在我是来告诉你,我是阿福公司的代理律师,明白了吗?”
“哦……”
眼瞅着方大状这样子,吕祖雄转身就进了法庭,他觉得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磨练已经有了一颗平常心。
结果刚刚见到对方没两分钟,就被弄得想动手了。
但是动手也打不过,这就更让人生气了!
这家伙真的很讨厌,极其讨厌,因为真的是没见过张嘴就能得罪人的家伙。
周毅一直觉得自己得罪人多,其实和方大状比起来差的远呢。
方大状年轻那会,那张嘴是从来不饶人的。
这边,方大状回头看看周毅道:“行了,之前是百分之八十的胜率,现在是百分之百了,这个吕祖雄,他其实也不适合当律师。”
“尤其是这种需要真刀真枪干的桉子,必须得一心一意,而他呢,老想着场外因素,想着上级法院想着最高法,这是不对的。”
说着话,方大状进了法庭,找到了原告的位置,开始一份一份的掏材料。
对面,吕祖雄也在干着同样的活儿,助理妹纸一句话都不敢说。
只感觉师傅的背影好像没有那么高了。
直播设备开始调试,直播间也已经开启了。
一堆网友涌进来在乱说,罗法官作为审判长来到了座位上。
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也已经到位。
伴随着罗法官敲下法槌,庭审正式开始了。
阿福公司的高管们都在看着直播,小崔等人则是在等着消息,可以说,这个桉子已经是全国瞩目!
“原被告双方是否接受调解?”
双方都回答不接受,举证质证开始。
方大状这边的证据很多,有周毅去年为公司年会购买礼物的证据,也有今年举办活动自掏腰包买礼物的证据。
同样还有今年下半年时候公司的调查问卷。
询问大家最喜欢什么样的礼物,调查结果显示,大家都很喜欢黄金……
这当然不是假证据,腾达经常会进行类似的调查,今年一共进行了好多次,拿出来地这这是其中一次。
所以你也不能说这是假证据。
还有阿福公司搞促销打五折六折比其他黄金品牌店铺折扣要高,活动力度要大的证据,这些都是经过公证处公证的。
目的就是要形成证据链,证明周毅是正常消费者,他的行为都是有原因,可以解释的。
吕祖雄开始逐个质证,只是听着听着方大状便突然笑了。
因为吕祖雄针对这边出示的促销证据,说按照常理,没有人会在购买东西之前特意进行证据的固定。
所以,可以推出,原告方在下单前就有诉讼的想法,因此对方存在着恶意诉讼的行为,申请法官进行调查。
这话一出来,别说旁听人员了,直播间里看热闹的网友都有点晕。
因为这个逻辑好像有点道理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