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疑点(1 / 5)
作品:《古玩之金瞳鉴宝》老周这时已经在电话里知晓十五万的转账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听到沈愈让他写字据,老周连忙点头,“应该的,应该的,我现在就给小沈你写一个转让合同。”
在沈愈手中接过纸笔,院子里就有石桌石凳,坐在石凳上,老周稍稍组织了下词汇,很快一个两百多字的简易转让合同就写好了。
无非就是在某天某日,他周正远(老周)作为卖家,用15万的价格转让给沈愈一方高60厘米,宽50厘米的乌木木墩。
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
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不得反悔。
同时在合同的最底部还写下了收到15万元转账的收条。
老周的字写的很好,行云流水中透着古香古色,颇有几分书圣风采,一看便是大户人家出身。
若没有书法大家教授,断然不可能写出如此好的书法。
沈愈买卖古玩,不坑不骗,从来都是按规矩办事。
买东西写转让字据天经地义,有了转让合同,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
有些赖皮卖家,你给他钱了,他却说价格不对。
他也不多要,就多要一万两万。
你不买心里舍不得。
你买,心里却是窝火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