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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欲加之罪(4 / 4)

作品:《茅山禁忌

“哎呦!我还听着声音了呢……真真切切。施老蔫在自家里喊着,俺儿子杀人啦,救命呀!”

说这话的是马三伯,他家里在村东头,我家住在村中部。两家离着七八百米的距离。

这群人,为了置我于死地,连撒谎都不用打草稿的,简直是无所不用其极。

所有的村民都窃窃私语小声嘀咕着。

“看没看到这个野种的面相,眉毛浓黑,煞神像,天煞星转世嘞!”

“施老蔫真是倒霉哟!讨了那种女人当婆娘,养个十几年的野种,结果连命都搭上喽!”

朱福顺被这些人说的一怔一怔。站起身来,围着我爹娘的尸体旁边绕了几圈儿。

只见他低着头,手指头捻着那中山装的一角。

“唉!你们当真肯定,这小子就是那杀人犯?”

“肯定着嘞!”

村民们一个一个的点着头,就如同我爹娘出事的时候,他们都站在案发现场一般。

他们把当时的场景描述的绘声绘色,他们口中的我,就是一个狰狞丑陋的屠夫。手持剁骨钢刀,面露凶光,神情阴狠。

他们越说越凶,越说越离奇。

还有人指着我大肆宣扬,说亲眼见着,看到我趴在我爹的尸体上,张着血盆大口。

在他们的嘴里,我成了吃肉喝血的畜生嘞!

呵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群村民你编一点,我凑一句。就变成了我杀父弑母的铁证。

朱福顺看着地上不成人样的我,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伸出手紧了紧自己身上的中山装。

鄙夷的撇着嘴巴。

“既然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杀人偿命。这小子,就按照咱们的村规处置吧。”

“村规!”

村民们纷纷疑惑的皱着眉头,上西村儿百十年来都没有发生过人命案子。大家一个个的,早都忘了村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