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朱元璋的皇家商会(4 / 5)

作品:《大明皇长孙:朱棣送我上皇位

他知道这其中应当有些猫腻,但没想到竟有如此之离谱,简直是骇人听闻。

几十万的收益不交税,竟然是合乎大明律法,那就只能说明,大明律法出了很大的漏洞。

不过沉思一番,朱元璋却有一些无从下手的感觉。

只能是转而问道:“依大孙看,此法应当是如何限制。”

朱英沉吟片刻后说道:“在商税这块,当取消免税的特权,另设立单独的商业司,加强各方税收落地的管辖。”

“对于过税这块,孙儿觉得应该取消。”

其实大明的商税,在制度方面极为健全,按理说哪怕是三十税一,也应该是一笔不小数目。

即便是比不上农税,也不见得低上太多,分庭抗礼还是有些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就目前户部整个岁入的比例来说,商税当真是小得可怜。

但商税收得少吗?

其实还是很繁多的,只不过这些钱,并没有入到国库的岁入里来。

目前大明有住税,过税,官店税,市肆门摊钞。

这意味着所有开店的,过路的,货物停留的,住宿的,都需要交税。

凡城市临街铺面前隙地,有支栅摆摊卖杂货生理者,晚则收归,早则铺设,有司以为贸易取利,宜输官钱,名之曰门摊税。

可以说只要出门干买卖,就得交税。

只是这些大头的税钱,都被免除了,收的反而是小老百姓的税。

免除的方法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挂名而已。

像朱英的平安茶楼,可一直挂着燕王朱棣的名头,从开业到现在,宝钞赚了不少,税一分没交。

京师置宣课司,府、州、县置通课司。

宣课司,以大使掌其税收,称宣课司大使,从九品。

一个从九品的税务人员,收燕王殿下的税,莫不是半夜里被人敲了脑袋?

京师都这般模样了,府、州、县的通课司,就更加不用说了。

尤其是县城这块,类似于这些税收,基本上也不对朝廷进行奏报,收到的钱,基本上就归当地使用了,和地税的形式差不多。

朱英之所以提出取消过税,是因为这对于商人来说,太过于沉重了。

过税可不是说到一个地方交完,就结束了。

而是每到一个地方,就得去交一次。

比如说从苏州的货物,运送到京师来,没有后台关系的。

他这其中货物所有经过的关卡,都需要交税一次,其中停放货物的时候,还有住税要交,最后到京师开始贩卖,还要交纳门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