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正义(2 / 2)
作品:《名侦探之无限搞事》总不能告诉警察,他是从受害者嘴里得知的,警察不得打死他,让你破案,不是让你跳大神。
到底还是有个势力好,他的不合理之处被很好的掩盖,甚至一般都不需要用到这些超乎常规的手段。
北暮靠着吧台,吸溜着不加冰的柠檬水,只是这次喝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莫名的,他想起家里的小家伙,这两天忙的一直没回去,不知道她怎么样了,他想了想,拨通家里的电话。
这俩天明美过的相当无聊。她乖乖待在家里一直没出去,不给北暮添乱,是她唯一能做的事情。
关于犯人,她倒是从来没想过,开玩笑,酒厂全力出动抓一个人,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组织的威力,她相当的清楚。冰冷残酷,效率至上。
这点明美说的的确没错,酒厂追求效率到了极致,从上往下都是如此。
“半天以内,抓住这个家伙。”
“快快快,行动起来,三个小时内,要找到这个混蛋。”
所以当伏特加再次来到北暮身边时,他电话还没打完。“不说了,现在有事。”
“大人,已经抓住他了,经过我们的询问,他就是那个混蛋。”
“带他过来。”
很快,两名黑衣人一左一右架着他走了过来。北暮本来还准备对比一下,真人和画像的区别。不过看到人的那一刻,他放弃了这个打算。伏特加嘴里所说的询问,显然不仅仅只是问话。
“你下这么狠的手干什么,你看看,这玩意还有个人样么?我怎么拿去警视厅交差。”
伏特加愣了,“大人,这种垃圾留着干什么,下一步不是喂鱼么?”
“神经病啊,我为什么要给鱼下毒。他只有活着,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现在赶紧去给他包扎一下,再慢点,他就要嗝屁了。”
......
当警察不容易,当一个好警察更不容易。因为你想不到要和什么样的货色打交道,目暮现在就很头痛,好不容易顺下那口气,“我这里不是医院,这玩意是啥,裹的和木乃伊一样,你搞什么鬼!”
“这我当然知道,他就是那个炼铜犯。”
此话一出,目暮顾不上生气了,赶忙安排手下带这具木乃伊去做dna比对。很快,结果出来了,高木迅速跑过来,贴耳小声告诉目暮。
“还真是他。”目暮先是松了一口气,这个案子终于破掉了!接着,他扭头看向靠着电脑椅的北暮,神情复杂道,“且不说你怎么知道他就是犯人的,那幅鬼样子能解释一下嘛?”
当他听到高木后面所说时,也是吓了一跳。五肢具断只是外在表现,他还受了严重的内伤。内脏像是在洗衣机里洗完又甩过一样,又白又扭曲。
根据鉴定医师的说法,这家伙现在还活着都是一个医学奇迹。
果然,他就知道绝对会被这么问。所以他早有准备,“当时我走在街上,看见这个人一直悄悄跟在小学生后面。当时就觉得,这肯定不对劲,肯定有问题。我刚一上前,他就开始跑,然后我就在后面追。追呀,跑呀,追呀,跑呀,跑呀,追呀。”
“停,别呀来呀去,头痛死了,直接说结果。”
“结果,他掉沟里了。”
“啥沟能摔成那样!”
“哎,你这人,跟你说过程,不乐意听,说结果又叽歪,真难伺候。”
目暮气的天灵盖快飞了,“你少在这里糊弄人,就他那样,完全可以告你故意伤人。”
“消消气,消消气。犯不着为那种人渣生气,咋们谁跟谁啊。且不说,他是掉沟里摔的。就算真是我干的,那我也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
北暮向前一步弯下腰,在目暮耳畔轻声道,“现在米花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在等一个答案,一个能让他们安心的答案。想想那个可怜的孩子,还有她可怜的家长。”
“目暮警官,外面来了一大群记者!”
“舞台已经准备好了,人们都在等着你。”
是啊,人们在等着他。目暮扶正帽子,大步走出警视厅。
闲谈:米花町还有的救,并没有病入膏肓到哥谭的地步。所以这里不需要英雄。大概。因为我不准备写剧场版(小声bb)!--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