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四章:我是有家室的姑娘(1 / 3)
作品:《长夜行》小妖的一双眼睛静水深流,瞳色陡然变得深邃如大海,似有幽蓝炫色的光辉闪烁其中。
它目光幽幽的看着百里安离去的方向。
在它的眼瞳里,倒映出来的景物里,有常人甚至是嬴姬尹白霜都看不见的如蛛网般的黑色线雾。
它又抬起短小的爪子,锋利的指甲从粉嫩的肉垫里弹出,勾住风中的一缕看不见的黑雾。
毫无实质的雾体就连修行者的灵识都难以捕捉。
可那黑色的雾气落在小妖的爪子上,却宛若被粘附在上头一般。
它轻轻一拽,勾着一缕黑气就往嘴里送。
直至将爪子上的黑气舔得干干净净,小妖幽蓝色的眼睛里露出欲求不满的神色。
它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又慎重其事地重复了一遍。
“我要吃了他。”
话音刚落,小妖幽蓝清澈的眼瞳陡然被搅碎成一池乱皱。
眼神也随之变得混乱破碎起来,仿佛有其他强烈的意识灵魂欲占领其中。
小妖如同喝醉酒般,摇头晃脑:“吵死了!给我闭嘴!”
它忽口吐人言,厉喝一声,一双眼睛陡然犀利恢复清明。
将那股意识驱散镇压后,小妖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娇小的身子仿佛难以承受那大头,脑袋只能耸搭歪倒在地面上。
它很不爽地用两只爪子扶了扶,将脑袋扶正后,它眯着眼睛道:“托你的福,害得吾辈变成这副不中用的模样,尾巴好不容易生出来了,脑袋却开始变大。
吾辈答应帮你看管着他,可这着急着送死的小东西根本就没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儿。
金仙丰虚,是尊仙之下最强大的四金仙之一,最是擅长猎杀尸魔。
便是当年尸魔王族十五人都死在了四金仙手中,王女司离也在他手中吃尽苦头。
他去十方城与他谈判,简直是自取灭亡。
总归是要死的,不如叫我先吃了他,早先恢复真身力量。”
“什么叫不许吃他,这小东西根本就不领你的情,长诀玉都还回来了,你还不死心!
枉费你布下这么一场局,生生叫我在赵国暗城里吃了三个月的苦头,才等到他。”
“这家伙死过一回,心肠都变硬了,这么多小妖,一只都没留,全驱走了。
什么叫让我跟上去?吾辈乃是魔界第一杀河!你要让我像只哈巴狗似得哈赤哈赤跟着一个小东西打转?”
“你横什么横?!你以为你当上魔君了,如今的处境便可安枕无忧了?
仙道帝盛,那仙尊祝斩据说两年前已经坐稳不灭境,往昔他杀不死我,不过只能够将我封印于泰器山永世镇压。
可如今,六界之中,但凡他神念所及之地,可灾降三千雷劫,即便是我的不死天赋遇上他,怕是也难逃厄运。
你若不想魔界彻底沦为仙界的附属品,就不该继续沉迷于男色,所有的心思都围绕着一个男人转。
他身上的业祸随着他修为越深变得也越发难以外泄。
我下一个渡魔之劫又将来临,必须尽快吃掉他,恢复真身,返回魔界全力渡劫!”
……
……
盛夏多雨,雨后更青翠的山野树木间,浮满了空中的草木清香。
绵延而去的山体褪去了几分红尘浊意,更显浓深翠绿,如墨渲染般层层叠叠铺展而起。
远岫孤峰,小道幽林里的植被筋骨嶙峋,笋青竹碧,气象繁华。
古旧的青石小路,映着潺潺溪河与跃然的红鲤,数名佩剑悬刀的年轻男女正在溪边打水小息。
夏日炎炎,灼人火热,溪水清凉,树木茂密,对于赶路之人而言,无疑最是解暑。
几名年轻的佩剑女子在树林上游脱了鞋袜,赤足浸在溪水中打闹嬉笑。
她们身上服饰有的类似相同,有的却又不一,看起来当是几家宗派的年轻弟子结伴而行。
上游溪水不深,便是女子赤足踏入溪河之中,水面也不过堪堪没过小腿。
修行清苦,纪音音身为妙龄女子,正是贪玩的年龄。
许久未得师父下山命令,如今难得入世一遭,又与这群年纪相仿的姐妹们把臂同游,玩得极欢。
她在溪中踏得水花四起,清凉的水珠乱溅,引得周身同玩的少女们发出银铃般欢快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