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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九章:主与仆(1 / 2)

作品:《长夜行

嗅到了空气中迅速弥散开来的血腥味,百里安蹙了蹙眉,似是一瞬间就明白过来什么了。

嘶哑凄厉的闷咳声持续了很久才逐渐消停下来,叶书慢慢抬起半边白得发青的侧脸,虚弱地倚靠在地石上,冷汗沿着额头的湿发滑至鼻梁。

他将掌心里触目惊心红染的血迹随意在衣摆上擦了擦,发着抖的嘴唇半天才艰难地挤出一句话来:“你有药吗?”

百里安问:“你需要什么药?”

叶书疲惫地闭上眼睛:“随便。”

对于自己的伤势,仿佛都是准备随意应付一下了事,百里安觉着若非他是吐血吐得实在扛不住了,怕是也懒得开这个口。

百里安也不知他具体伤得怎么样,便走过去简单查探了一番他身上的伤势。

性子孤僻的叶书对于百里安的接近倒也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抵触心理,他倚靠在石头上任由百里安对他‘动手动脚’,忽然,他仿佛察觉到了什么似的,睁开眼睛看着百里安:“你眼睛看不见?”

百里安嗯了一声,从碧水生玉中取了一些回补气血的丹药以及灵石放在他的手中:

“你身上大多皆是外伤,只是那外伤极深,看起来似是被剑气所伤,那股剑气已经侵入骨脉脏腑之中,这些伤药只能为你止血,无法拔除剑气。”

“你用这些灵石恢复一下灵力,这剑气虽然棘手,但是以你的修为多耗些功夫,应当不难将这伤势稳定下来的。”

叶书嗯了一声,倒也十分不客气地将百里安所赠之物尽数收下,也未说受了恩惠会事后报答之类的感激话语。

他甚至连一句礼貌的谢谢都没有,将丹药服下后,道:“你好好跟紧林征,虽然他平日里看着极不着调,但是在在大事方面,还是深有盘算的,他是真的有办法带众人平安离开魔界,跟着他,你不至于丧命在这种鬼地方。”

百里安看了他一眼,道:“林征带回来的那只剑气化灵,其实是你拿下的吧?”

斩龙剑剑气,又岂是寻常。

林征虽然贵为藩王小侯爷,在这批修士当中身份尊崇,但论修为,在那矿洞之中有好几名年长的修士皆在他之上。

他们都不敢随意单独闯走抓捕剑气之灵,以林征的修为,更不可能在成功抓捕剑气之灵后,只受了点轻伤。

反倒是与他一同外出归来的叶书,落得一身劫难重伤,而享受成就与荣耀的那个人,却是林征。

叶书冰冻似的眉眼瞧不出什么情绪:“正如方才那些人所言,林征他是我主,我既为家仆之子,我拿下的剑气化灵与他拿下的又有何分别。”

语气之中倒是听不出任何不甘的情绪,而‘家仆之子’四个字似乎也未给他带来多大的屈辱心。

可是百里安却注意到了,他没有和那群人一样,尊称林征为小侯爷,而是直呼其名。

论气质,听谈吐,他并不像是一名普通的家奴,对待林征的态度也十分微妙。

百里安观不出他对林征有多尊重,但是在林征摈弃小侯爷这个身份的时候,在他忍辱负重甘心成为一名战奴的时候,林征身边的家仆却只有他一人。

要知晓,拓海境的修士哪怕是在泽国上阳学宫内,也是出类拔萃的中坚人才。

可是他却选择了在这片异族土地上与林征带上了项圈,日夜苦度着妖魔的死亡威胁,丧失尊严地忍辱而活这些年月。

百里安觉得奇怪极了。

光是论这些行为,叶书都算得上是顶尖忠诚的死士了,而那林征看起来也不像是缺心眼的纨绔子弟,既能得此忠诚之士,他却连最基本的以礼相待都没有。

甚至……对于叶书的死活,极为漠不关心。

这对主仆的相处方式,倒也是极为奇怪的。

百里安给出的灵石早已消耗了干净,可不知是叶书体内的伤势比他想象中的要严重,还是因为他自身的身体本就异于常人,体内棘手的剑气皆靠他自己驱除干净了。

偏偏那一身外伤,却没有丝毫没能止住血。

空气中的血腥味也越来越浓。

百里安只好取出满月酒葫在手中轻轻晃荡一下,愿珠与葫壁发出清脆的碰撞声,随着他手指轻滑,将葫芦低端的那一抹血色痕迹隐没去后,他才将酒葫芦推了出去:“请你喝口酒。”

叶书目光微微一动,见那清透玉葫芦中装着的酒水,堪堪只没过葫底,酒不过,果真是只有一口。

他接过葫芦灌了一口,却未能感受到液体入喉的那种感觉,只觉得一股清凉的气息顺着喉线一路淌至小腹之中。

周身一暖,身体各处的伤口传来酥麻轻痒的感觉,很舒服。

不多时,血便止凝,伤口神奇地结痂愈合。

体内亏空的气血,衰竭的灵力,一时间竟是充沛至极,浑身上下仿佛有着使不完的力气。

叶书手中捧着酒葫芦,不再苍白的脸满是错愕,他愣愣地看着百里安,道:“这酒……”

百里安道:“好歹也是今夜猎捕剑气化灵的功臣英雄,饮一口酒而已,并不过分。”

握住酒葫芦的手指不觉收紧了些,叶书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良久,他才自嘲一笑,道:“英雄?你还是第一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

可他却是不配做有英雄梦的。

铁骨忠心,抛洒热血这种东西,从来都是属于像林征那种人的特权。

叶书敛眸摩挲着指尖下的玉葫芦:“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酒,你日后若是有机会去往泽国‘云中’,我便请你尝一尝当地一家的美食杏仁豆花,是甜的。”

百里安看不见,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柔和,又似悲戚。

“杏仁豆花?呵,你随我左右侍奉这么多年,我还是头一次听说,你喜欢这种东西。”

突如其来地一声冷哼,不禁让周遭空气陡然凝起,气氛一下子好似如弓紧绷。

料峭寒风吹起叶书染血的青衣,也带走了他脸上的血色。

小侯爷林征拎着两壶酒,面含醉意地抬步而来,才走几步,他就打了一个酒嗝,醉气熏人地来到叶书这边。

林征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刻意避开他身上的那些伤势,甚是意外地‘哟?’了一声:“瞧这身子,伤好得够快啊,真是叫人白担心一场了。”

说话间,林征凝望了一眼叶书手中的酒葫芦,他目光陡然锐利,冷笑一声:“怎么?觉着是我抢了你的风头,没能让你喝到那些人的敬酒,便背着我在此独自偷喝饮酒了?”

叶书身子往后微倾,似是十分厌恶他身上的酒气,见他神色有异,便将手中把玩的酒葫赶紧还给了百里安。

林征却仿佛感受不到百里安的存在一般,将手中开封的一坛子酒往叶书怀中扔去,酒水溅出,湿染衣襟:“既有如此雅兴,来陪你家主子喝两杯。”

对于那近乎粗鲁砸过来的酒坛,叶书接都未接,木然着,任由那坛子酒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清冽的酒香四溢而散。

林征面色一冷,正要发作,却见叶书木然地抬起一双又黑又冷的眼睛,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动怒,沉默又克制。

那样的眼神直直望进人的心里,竟是叫林征莫名一悸。

叶书终究什么话也没有说,甚至没有为自己损毁的那把珍贵佩剑声讨一句。

他慢慢撑起身子,推开林征,仿佛是要与他保持距离似的,像是一只嗅到猎刀气息的野兽,弓着背离开到更远的地方去了。